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管理 » 县级自然资源执法如何整合
扩展阅读
球员租借费用怎么算 2025-02-05 01:46:24
如何检测自己的广告费用 2025-02-05 01:30:52
怎么制作石油汽油 2025-02-05 01:12:20

县级自然资源执法如何整合

发布时间: 2023-08-24 05:06:54

‘壹’ 如何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1. 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可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及时查处,分管领导。

  2.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3.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4.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

  5. 健全和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地方可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土地执法季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6. 建立案件调查相互协助配合制度、是否未批先用以及耕地占补平衡、制止有效,实行“全员监管”。要进一步明确会审和集体决策范围和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对执法先进地区,发放施工许可证。

  7. 完善土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会审和集体决策责任。要建立案件查处工作月统计、建设,并向社会公示。采取有效措施、土地违法数据要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一步拓宽违法行为的发现渠道、承办人员负具体责任的工作责任制、半年小结和年总结制度,量化考核标准,根据本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增强执法检查现势性。对本地区的土地违法态势。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建设项目没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即时交换信息、划拨用地审批、动态巡查等方式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

  8. 部机关各司局,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定期化。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土地管理的各个机构都要依法行政、村执法监察信息员,形成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

‘贰’ 林业执法怎么改革

林业执法是指林业和草原系统的行政执法权 行政执法综合改革,重点在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五个领域执法,整合其他行政执法权,以县为主体 在党政机构改革中,由于机构定员的影响,县级林草局的设置有两种方式:在地方林草局职能突出、任务较大的地区,可以设立林草局作为政府部门,由自然资源局管理;大多数县和区的林业局和草地局与自然资源局的职能相结合,并列入自然资源局

但是,随着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以及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部委对行业内行政执法机构改革的指导,一些重大原则已经明确 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局队合一”,设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全面退临时人员,禁止辅助人员参与执法 执法机构的设置以县区为主。设区的市、区整合成立执法机构,乡镇试行团队管理执法 林业执法机构的设立和执法方式也将按照这些原则进行

‘叁’ 自然资源局和执法大队合并吗

自然资源局和执法大队不合并。
自然资源局是把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等单位进行了合并,并整合了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的部门职能形成的行政单位。

‘肆’ 如何加强市级相关部门,县区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支持和配合工作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属于国土资源局,科室不一样而已。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为例,其职责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简称市国土局)。市国土局是负责本市土地与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转变的职责1.加强本市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政府土地储备,强化土地资源参与经济调节、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2.加强本市集体土地管理,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保护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3.强化为中央在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的职责。4.强化依法承担本市国土资源领域安全工作的责任。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拟订本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三)承担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负责本市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负责政府土地储备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和收购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四)承担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责任。编制、修订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区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监督落实;拟订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用地预审管理。(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拟订本市基准地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价格,指导土地价格评估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六)负责本市土地权属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及土地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确权、地籍登记、土地定级的管理;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七)负责本市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的监督管理;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登记、统计、分析;负责地质勘查成果登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八)负责本市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计划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地下水环境监测;负责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九)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本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十)负责本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调处各种土地权属、探矿权属、采矿权属纠纷。(十一)拟订本市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十二)承市政府交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