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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干部如何提高政治能力

发布时间: 2023-08-24 21:55:42

⑴ 求真务实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为全面完成国土资源各项任务提供政治保证

(2004年4月1日)

一、要认真抓好教育,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土资源管理关系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国土资源保障能力与经济快速发展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大,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宏观管理部门,特别是中央决定,实行省以下国土资源部门体制改革后,摆在我们面前,有许多必须解决并且是回避不了的问题,有许多必须抓紧而又不能拖延的工作,可以说,国土资源管理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对于我们来说,抓好教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和紧迫。实践证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是做好反腐倡廉的基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成立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促进了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违法违规批地、占地、圈地、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不能及时到位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要从政治上、全局上,深刻认识解决这些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力度,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在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强大合力,不断推动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今年,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中央和自治区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从8个方面概括了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乱设开发区,违法违规圈占耕地,克扣、拖欠、截留、挪用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削弱粮食生产能力,导致无地、无业、生活无保障的农民增多。二是城镇拆迁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侵害居民利益,造成的矛盾和纠纷呈上升趋势。三是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政策,违规操作,拖欠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安置费。四是不少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政府部门搭车收费,加重学生家长负担,一些家境困难的孩子因交不起学费失学、辍学。五是在医药购销中价格虚高、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老百姓看不起病。六是随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许多农民工辛苦一年拿不到应得的“血汗钱”。七是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仍然向农民乱收“共同生产费”,搞“两工”以资代劳,加重农民负担。八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有章不循,疏于管理,甚至漠视安全,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这些问题在我区国土资源系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解决好这些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事关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错误做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审批建设用地。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当务之急是要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近几年全国耕地面积呈锐减态势,为了确保国家的粮食生产能力,2004年国家大幅度下调了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计划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只有700公顷,其中耕地350公顷,而自治区各项建设对农用地转用的需求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建设用地指标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为了保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我们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个不准”规定。一是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二是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三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四是不准以调整农业结构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坚决落实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即: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验收不合格的,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且年度 计划指标已用完的,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坚决不办理报批建设用地手续。

严格土地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征地、乱占滥用耕地的,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对已经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要尽快采取恢复耕种措施。基本农田保护区要具体落实到村组、到农户、到地块。要逐步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加强监测管理。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了今后我区建设用地的原则:城市建设用地、工业区开发用地尽量不占用农田;各地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占用耕地的,也要实行占补平衡。2004年,我们将对各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要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发挥我区土地资源优势,不断提高我区粮食生产能力。我区是全国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少数几个省区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疆有望成为我国不可替代的粮食生产接替区。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实施水土开发战略,努力构建区域性、大面积稳产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力争到2020年新增耕地3000万亩,使新疆成为国家重要的粮食战略接替区。

第二,要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加大对违法违纪土地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领导干部违法批地、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敷衍了事、批评了事、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要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处理好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着落。要抓紧清理各类开发区违规用地,规范开发区用地管理。着力解决未批先用和土地专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征地安置补偿费用拖欠挪用、截留问题。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公开调查曝光重大典型案例。认真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及时公开通报检查验收和各地整改情况。

第三,要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要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政策界限,确保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土地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不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以各种形式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要针对在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对征地补偿费不落实问题进行督查。重点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切实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管理和使用中“伤农”的问题。今后,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安置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的,暂停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暂停下达用地指标。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近年来,中央以及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厅成立以来,也制定了不少的规章制度,涵盖了国土资源工作的方方面面。这些规章制度在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干工作凭经验,想当然,有章不循的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古人云:“治国者先受制于法。”立法者应当先守法,执法者也应当先守法。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就无法要求被管理者守法。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越权行政,不能随意作为,也不能不作为。今后,我们要加大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充分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使制度真正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同时,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为什么有的地方有多名干部在同一个岗位倒下的现象发生?除了他们自身的问题外,制度不健全是其中的重要原因。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根据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特别乡(镇)国土资源站(所)的建设。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处在工作一线,直接面对老百姓,他们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看,这个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对那些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极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对一些地方的基层局、所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们要认真对待,要尽力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这次会议上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不仅仅是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要求,也是对事业单位及干部的要求。从目前的情况看,厅有的直属事业单位也掌握一定的资金和项目,权力也不小,在行使这些权力的时候,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基层有反映,损害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形象。所以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不能忽视。要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措施,无论是自收自支,还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都要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和权力运行。关于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也不是与事业单位无关,规定的精神同样适用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厅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找好结合点,切实改进工作和作风。

要加强对财务的监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招标制度,要加强重大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重大违纪问题发生。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任务相当繁重,需要解决的大事多、难事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也很高。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面推进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要实行“一岗双责”,每一位领导干部既要有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也要有反腐倡廉的任务要求和职责,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并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要从严治政,切实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规范从政行为,从严治政,是推进行政机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国土资源管理中,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当前,要重点加强两个环节的监督:一是要加强对征地和土地转用审批环节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经营性土地、矿产资源出让环节的监督,对地价确定、出让金收缴、土地整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以及招标拍卖挂牌等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几十年执政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对于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具有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这两个《条例》,就抓住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根本。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