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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的职责是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8-26 09:09:14

自然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自然资源局在县一级一般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⑵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范围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7、负责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相关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招聘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这个就是以前的规划局和国土局合并而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做以前规划局的活和国土局的活。这里面具体有规划设计室(国有土地规划设计,农村集体用地规划设计,还有就是测绘),然后还有地矿科等,国土就是土整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下辖的合乡镇所)
拓展资料:1、自然资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同时划转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林业管理职责以及原市环境保护局、原市城乡建设局、原市园林局的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职责。
原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分别划转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此外,市自然资源局对外保留市林业局牌子。
2、自然资源局也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永嘉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

⑶ 自然资源局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组织实施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有关土地储备、供应的管理。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培做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指导、监督各乡镇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文化、体育、交通、绿化、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设计工作。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渣中宴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如银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生产、更新、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承担职责范围内时空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工作。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细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的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根据县委授权,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职责调整
1.将县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2.将有关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
3.将有关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4.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5.将有关地质公园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

⑷ 自然资源局的职责范围

自然资源局的职责范围如下:

1、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2、负责自然资源的登记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5、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6、统筹国土空间的生态修复。

7、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

8、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

9、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0、负责基州山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发展海洋经济。

人员编制

自然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691名(含社区“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50名)。

设部长1名搏中(兼任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副部长4名(其中1名副部长兼任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副部长级)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9名(含总规划师2名、总工程迹埋师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有: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拓展资料: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将国土资源部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将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将国土资源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⑹ 自然资源局管理范围是什么

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包括: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等。

(6)自然资源部的职责是哪些扩展阅读

自然资源特征

1、数量的有限性。指资源的数量,与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强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2、分布的不平衡性。指存在数量或质量上的显着地域差异;某些可再生资源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异规律;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分布具有地质规律。

3、资源间的联系性。每个地区的自然资源要素彼此有生态上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故必须强调综合研究与综合开发利用。

4、利用的发展性。指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范围和利用途径将进一步拓展或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不断提高。

⑺ 自然资源局管什么的 自然资源局管理范围是什么

1、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禅慧空间用途。

2、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3、侍含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贺谈答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⑻ 自然资源部管下面哪些机构

自然资源部管办公厅、综合司、法规司、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等各种机构。
自然资源部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等等各种职责。
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六条 自然资源部设下列派出机构:
(一)根据中央授权,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承担对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9个督察局行政编制33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64名(9个督察局按1正2副配备,对应的37个被督察单位各配备督察专员1名)。
(二)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实行由自然资源部与所在地省政府双重领导以自然资源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自然资源部在北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分别设立派出机构,具体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