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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国土资源有多少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 2023-09-03 04:26:38

A. 乡镇国土资源局有哪些领导

有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等领导。
国土资源局设有局长、副局长。党委书记、正处级领导、副处级领导。
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资源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B. 国土资源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工作内容有: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规章,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
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遵循“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国土资源管理总方针,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围绕自治区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部署,狠抓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服务保障。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自治区国土总面积166.49万平方千米(24.97亿亩)。其中农用地面积6307.61万公顷(9.46亿亩),建设用地122.66万公顷(1839.9万亩),未利用土地10218.71万公顷(15.33亿亩)。土地利用率为38.62%。与2005年相比,土地利用率提高0.01个百分点。农用地中耕地410.71万公顷(6160.65万亩),较2005年增加3.79万公顷(56.9万亩),增量为2005年耕地总量的0.9%(图1)。

图16 2006年自治区查处的矿产资源开采违法案件构成图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部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29件,其中,行政处罚7件,行政许可1件,其他21件。审结29件,其中,维持14件,变更1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4件,撤回申请8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一)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

至2006年底,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工作人员6971人。

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有管理机构101个(不含五家渠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下同),工作人员5947人(含未实现垂直管理的30个乡(镇)土管所的165人,下同),其中,国土资源厅本级130人,14个地州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820人,86个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4997人。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含796个乡(镇)土地管理所的2468人。

自治区和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60个,工作人员1024人。其中,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14个,工作人员347人,地(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46个,工作人员677人。

(二)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系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1个班次,有1071人次参加了学习,较2005年增加658人。其中,土地管理专业3个班次,256人参加了学习;矿产资源管理专业6个班次,502人参加了学习;地质环境管理专业1个班次,88人参加了学习;国土资源综合管理3个班次,225人参加了学习(其中:维吾尔语言班2次,121人次)。

在参加学习的1071人次中,参加一周以上学习的有419人;有79人参加了自治区各级党校组织的理论学习和行政学院的管理知识学习。有229人获取学历证书,比2005年减少99人,其中,博士1名,硕士2名,大本126名,大专100人。

七、问题与建议

2006年全区国土资源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不够高,对一些重大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②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侵害农牧民合法利益的问题在部分地方依然存在;③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为此,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建设促保护。进一步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力度,继续深化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快推进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2)进一步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力度,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3)进一步加强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把“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建设服务型、和谐型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能力建设,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阳光行政,不断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