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很急呀,有谁知道土地档案哪里查
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可以查询。
土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4号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二、查阅范围:
1、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
2、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地籍图。
三、查阅条件:
1、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登记资料;
2、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登记资料;
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四、提供的要件:
1、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结果,土地权利人本人必须到场且当场向查询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后,填写查询申请表。查询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单位的证明文件。
土地权利人本人无法到场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询。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出具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查询原始登记资料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土地权利人的权利凭证和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不提供查询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询机关可以不提供查询。
(一)申请查询的土地不在登记区内的;
(二)查询人未能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文件不齐全的;
(三)申请查询的内容超出本办法规定的查询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提供查询的。
六、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在查询机关设定的场所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土地登记资料带离设定的场所。查询人在查询时应当保持土地登记资料的完好,不得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圈点、划线、注记、涂改或者拆页。
七、查询人在经查询机关同意后,可以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土地登记资料。
八、查询土地登记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查询人承担。(收费标准:渝物价[2003]489号文件)
九、查询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将土地登记资料带离设定场所,对登记资料进行圈点、划线、注记、涂改、拆页,或者故意损坏查询设备的,查询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停止提供查询,不予出具查询结果证明;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查询人非法使用查询结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❷ 国土资源局图斑怎么查询
1、首先进入国土资源局网站:打开浏览器,输入“国土资源局”关键词,进入官方网卖雹站。
2、其次进入地理贺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首页上找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3、最后在平台页面中,选择“资中拍帆源信息查询”“图斑清查验收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到所需的图斑信息。
❸ 如何查询土地信息
土地证登记查询方法:
1、到当地国土部门土地登记机关查询,自然人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
查询土地拍卖信息如下:
1、到国土资源局的查询管理中心查询。因为土地拍卖一般都是土地交易中心委托拍卖机构组织拍卖的。因此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查询管理中心进行土地拍卖信息的查看。
2、到土地利用管理处查看。一般土地拍卖前都会到土地利用管理处进行登记,成交后还需进行备案。所以可以到当地土地利用管理处进行土地拍卖信息的查看。
3、登录相关的当地官网进行查看。现在是一个互联网极其发达的信息时代,选择网络是当下流行的趋势,也是最方便的选择,因此查询者可以到网上进行土地拍卖信息的查询。
以上三种方式是土地拍卖信息查询的常用方式,具体选择哪一种可以依据自己所要查询的范围及实际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土地登记规则》
第五条土地登记的申请书、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土地归户册、土地证书式样,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证书由市、县人民政府颁发。
根据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性质,向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分别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土地证书是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凭证。
第二十三条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造册,不发土地使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