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
杨学忠 党组书记、局长
杨国鸣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李贤玲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女)
郭同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长廷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建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忠简介:河南内乡人,1953年7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济源县物资局机电公司经理,济源市辛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济源市思礼乡党委书记,济源市风景办主任兼九里沟风景管理局局长,济源市风景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2001年8月至今,任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2010年,机关内设办公室、地籍管理科(测绘科)、规划调控科、土地利用科、耕保用地审批科、执法监察科、财务科、人事政工科、矿产开发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等科室;行政编制22人,正科级中层领导职数10名,以《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2010〕40号)印发。下设6个二级机构,即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征地事务所、土地测绘服务站、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5个国土资源分局,即城区分局、五龙口分局、克井分局、轵城分局、王屋分局。全系统干部职工286人,其中党员123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11人,土地估价师5人,工程师6人,经济师23人。机关年龄超过52周岁人员不再担任科室领导职务,14名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9名同志充实到科室中层岗位;分局和局属单位有17名同志充实到班子或进行了交流,有10名同志充实到基层中层岗位。
【土地资源】济源市土地总面积189871.18公顷,其中,农用地148666.19公顷,建设用地25110.89公顷,未利用地16094.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78.30%、13.23%、8.50%。在农用地中,耕地47161.57公顷,园地3967.13公顷,林地89267.13公顷,其他农用地9066.43公顷。在建设用地中,居民及独立工矿用地18013.6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541.2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6234.94公顷。在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7027.27公顷,其他土地9066.43公顷。济源土地资源的特点:一是山地多平原地少,山地和丘陵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8%;二是土地自然环境条件较差,水土流失较严重;三是林地面积较大,约占土地总面积的47%;四是未利用土地和耕地后备资源少。全市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48%。但未利用地大部分分布在山地丘陵区,受自然条件的制约,耕地后备资源十分缺乏。
【矿产资源】济源市已发现各类矿产37种,查明矿产地113处,其中上表17处。上表矿产地中,煤炭6处,资源储量20853.501万吨;铁矿2处,资源储量659.2万吨;铝土矿1处,资源储量747.2万吨;硫铁矿1处,资源储量446.5万吨;伴生硫铁矿1处,资源储量3.1万吨;伴生钴矿1处,钴金属资源储量643吨(为河南省唯一提交钴基础储量的资源地);含钾岩石1处,其他如灰岩类、白云岩类等矿产只有很少的上表储量。优势矿产主要是煤炭、建筑石料、铝土矿、玻璃硅质原料、白云岩、地热水等。矿产资源的特点是矿床小、贫矿多,优势矿产上表储量少。矿产资源的总体分布特征是以封门口断层为界,其南部和太行山以南的广大冲积平原以外生沉积矿产为主,西、北部则以内生矿产为主。
【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与各镇、街道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量化标准,切实提高保护耕地的责任感,加快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台账、图件,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及耕地保护图件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紧紧抓住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新一轮规划修编的有利时机,对全市可开发整理和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摸底,建立了二调新增耕地统计台账。认真落实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挂钩制度,全面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库建设、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和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2010年,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22个,总投资1892万元,总规模2848.8亩,新增耕地2501.55亩。确保了全市耕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2.25万亩和59.25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认真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法规划编制工作,克服体制限制,得到省政府授权,于2010年5月28日,济源市政府以济政文〔2010〕59号批准了《济源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济源今后10年的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将达2万亩。
【土地年度计划指标】2010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济源市201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为1995亩。同时,因该局被评为2009年度目标完成优秀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奖励该市土地计划指标1000亩。在此基础上,通过该局积极争取,省国土资源厅在分配指标的基础上又增加建设用地指标1800余亩。因此,2010年度济源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共计4795亩。
【建设用地预审】2010年,完成35千伏邵原变电站、110千伏承留变电站、110千伏工业变电站、110千伏高新变电站、孟州产业集聚区铁路(济源段)、小浪底北岸灌区的初审及三湖治理项目的预审,涉及用地面积91.2742公顷。出具市级项目用地意见51个。认真做好省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共完成审批事项72项,参与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联审56个。
【建设用地报批与管理】2010年,济源市共上报省政府审批批次用地8个,总面积3114.72亩;单选项目5个,总面积1000.554亩;上报省政府审批区位调整用地2个批次,总面积854.643亩;上报市政府审批乡镇集体建设用地14个批次,总面积998.2485亩。审批梨林、五龙口两个镇45户村民宅基地,用地面积达6000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因宅基地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2010〕36号),完成了两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其中,两批挂钩项目拆旧区3157.695亩土地全部复耕,新增耕地近3200亩;两批挂钩项目建新区主要用于工业、教育用地、基础设施、新农村及标准化厂房建设,拟建规模2812.164亩,特别是解决了太行路小学、济渎路小学、济源三中等项目的用地。
【国有土地供应】2010年,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35宗、2084.118亩,其中,划拨8宗、916.0035亩,出让27宗、1030.0785亩,总成交价款近5亿元,实现土地出让纯收益2亿元。
【土地收购储备】土地收购储备融资1.2亿元,收购储备土地3724亩(新增建设用地1620亩),出让处置922.91亩,成交价3.86亿元,净收益2.12亿元(含“城中村”改造出让收益返还上交省国土资源厅)。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28宗,面积1602.534亩,新增标准化厂房面积40万平方米;服务南夫、北街、东马蓬、马庄等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面积357.1035亩。
【土地二级市场管理】2010年,共办理改变土地用途4宗,面积109.3935亩,成交价款3743.5万元;补办出让6宗,面积85.2555亩,成交价款938.58万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21宗,流转面积114.8445亩,流转金额358.5574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33宗,转让面积1217.5275亩,转让金额1.05亿元;土地使用权抵押142宗,抵押面积2609.0895亩,抵押贷款金额2.18亿元。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对供应成交的每一宗地,都将其基本信息在土地市场监管系统的“成交公示”模块进行对外公示。7天之后,在“供地结果”模块进行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数据上传,并根据具体宗地的开发利用建设情况等在“开发利用”模块不断进行数据更新,及时监管批后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对于违约宗地,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分别处理。目前,共上传出让合同27份、划拨决定书8份、出让公告14份、成交公示35份;发现违约宗地15宗,已及时进行了处理。
开展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对2006年以前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和2007~2009年12月31日未开工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住宅用地71宗,面积2773.3605亩。其中,未按期竣工1宗,面积87.4695亩,已经按有关要求对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安排,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工作任务,修改了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整合完善了市级调查数据库;完成了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目前,根据省厅意见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并按有关要求,协调、组织对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数据等资料进行了复核,上报了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开展了储备耕地和后备耕地调查;完成了全国“一张图”工程建设外业调查;完成了标注调查信息的外业调查底图、修正完善监测图斑之记、填写农村土地调查起止时间统计表等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向省厅上报了调查成果。
【地籍管理】2010年,完成国有土地登记发证20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64宗,变更登记140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73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42宗;受理各类争议案件15件,已调解处理7件。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争议3件,已调解处理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12件,已调解处理6件;接待各类土地登记公开查询238次。全市国有土地初始登记率超过90%,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超过85%,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发证完成了总量的95%,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6%。
【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综合整治】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6个,开发整理复垦面积20000亩,拟投资6035万元。其中,市级项目11个,开发整理面积8790亩;镇级项目35个,开发面积11210亩,整理面积5155亩。梨林镇大许等12个村9700亩和王屋镇麻庄等12个村近1.8万亩土地整理项目已经完工,梨林镇南官庄等19个村近2.1万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经完成总投资额的80%,累计完成投资4000余万元。通过对“水、电、路、林、渠”的综合治理,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市土地整理中心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对全市11镇200余个村庄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全市尚有耕地后备资源4500余亩。
【粘土砖瓦窑厂整治】严控关闭的粘土砖瓦窑厂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对全市30家新型墙材企业实地核查,部门联动,无存在粘土晾坯区场,无使用轮窑制坯,无一家粘土砖厂。
【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严格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对征收土地方案未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补偿安置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一律不报批用地手续。2010年底,完成各类补偿近3亿元,有力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采矿权管理】2010年1月25日,济源市加强治理整顿铝土矿开发秩序工作现场会在下冶镇召开,重点解决非煤矿山,尤其是铝矾土开采的安全隐患问题。副市长田志华出席会议。
全面规范采矿权审批程序,新设采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全年共办理采矿登记发证3家,其中变更登记1家、延续登记2家,收取采矿权价款3.5万元。认真做好采矿权年检审查,本年度应参审矿山企业97家,实际参审97家,审查率100%;实地审查矿山数30家,实地审查率为31%;合格矿山数94个,合格率97%。
【探矿权及储量动态管理】开展了全市探矿权年度检查,25个勘查项目全部持证,地质勘查持证率100%,勘查项目年审合格率100%。对省级发证35家矿山企业的2009年储量检测报告上报省厅进行复核;市级发证矿山企业的储量检测工作全部初审完毕,监测率达到100%。对孟州市工业集聚区铁路专用线工程等8个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出具了初审意见。对《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水库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资源储量报告》等6个储量报告及评审意见进行了备案。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认真组织建筑石料和水泥用灰岩的资源整合工作。涉及资源整合的22家非煤矿山已经全部签订整合协议。济源市的非煤矿山数量由原来的67家整合为51家,对其他不适宜整合的独立矿山进行升级改造,达不到规模化生产的到期后关闭。积极配合做好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济源市年产15万吨以上的14家煤炭企业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地质灾害防治】在2009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济源市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了再次排查,重新确定了该市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13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0处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制定了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召开了全市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各镇及有关责任单位向市政府提交了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地质灾害联络员体系,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报预警制度。积极和市气象局协商,在雨量达到中雨以上时在市电视台联合发布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并在12121气象预报信箱设置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语言信箱,通过政务办公平台向全市群发地质灾害防治短信。2010年,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和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五到位”培训600余人,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居民、单位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等近6000份,设立警示牌和警示标志388个,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分队13个,发布雷电、暴雨预警20余次。实现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无人员伤亡的“双无”目标,并通过了省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审查和验收,达到应创建数的10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2010年,认真落实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企业交存保证金78.612万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9家。
【执法监察】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推行了违法案件联合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查办案制度及案件移送制度。2010年,共立案33起,向检察分院报备案件5起,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5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并结合人大、政协议案建议的办理,组织公安、林业等矿管委相关部门,赴山西省长治市、太原市、临汾市学习考察打击非法开采先进经验,为济源市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共对全市各类非法开采点进行了200余次巡查和6次集中打击。炸毁非法开采窝点25处,封堵50余处。没收或销毁各类非法开采工具500余件、电线近千米。拘留非法开采人员4人,进入批捕程序的2人,对非法开采行为产生了有效震慑。
【信访工作】建立了信访问题分析排查、协调处理、“分级”处理机制,把各类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10年,共受理信访案件92起,办结率达98%。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立了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实施方案。同时,出台了《济源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对违法违规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比例达到10%以上的镇、街道,启动警示约谈机制。此次卫片执法检查较2009年,违法用地各项指标均有明显下降,图斑数较去年下降171个,宗地下降176块,面积下降2672.4亩,特别是违法违规用地宗数由2009年的41宗下降到2010年的7宗,面积由711.1亩下降到123.9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3.80%下降到5.27%,在全省18个地市中排到第8位。
【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及中评估检查】2010年1月11日,市政府召开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与发展研讨会。参加这次研讨会的专家有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世界地质公园评委赵逊教授,国务院原参事、中国工程勘察大师王秉忱研究员,中国地质学会副会长陈安泽研究员以及省内有关地质专家、学者近50人。6月4日,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与巴西阿拉里皮地质公园缔结友好公园签字仪式在阿拉里皮地质公园举行。7月14~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盖伊·马提尼博士、亚不拉罕·库莫教授、马兹林莫克塔、努赞尼阿兹曼四位专家在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济源市、洛阳市新安县有关领导陪同下,对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进行了四年一度的中期评估考察。10月3日,在希腊莱斯沃斯岛的米提利尼所举办的国际欧洲地质公园网络会议上,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局作出了关于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复评的结果以及建议。专家认为,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质公园自2006年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成员以来,已开展了多项活动来增强对地质遗迹的保护,也建成了(或在建)多个游览设施,并为当地经济带来增长。地质公园已成为展现重要地质遗迹、亮丽景观的范例,顺利通过了中期评估考察。10月17日,由王屋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申报的济源天坛峰构造地貌景观获河南省首届“十大优美的地质景观”称号。
【测绘管理服务】2010年2月6日,济源市召开数字济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专家讲座。河南省测绘局局长贾志伟、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博士李成名,济源市人民政府市长赵素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祥国、副市长田志华、市政协副主席李国平及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了签订仪式。9月10日,济源市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顺利通过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济源市D级GPS三维空间大地控制网项目完成了100个D级GPS控制网点的埋设等工作,为济源地区建立了高精度的测量基准,提供了高精度的地心坐标,确定了济源准确可靠的WGS—84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和1954北京坐标系之间的坐标转换参数,为大地水准面的精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立了全市统一的测绘基准,标志着济源市基础测绘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其中,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应用在全国“数字城市”建设中尚属首次。2010年,完成勘测定界206宗,面积865226平方米;完成地籍测量170宗,面积4848825.52平方米;变更分割56宗,面积642350平方米;家属楼分割42宗,面积91733.65平方米。
【王屋山名山测高】2010年7月28日,河南省测绘局、省地图院、济源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在济源市王屋山主峰天坛峰顶共同为王屋山高程立碑,标志着济源市王屋山名山测高工作圆满结束。自2008年4月8日王屋山最高峰高程测量开测,经过1年多的时间,河南省地图院完成了测高工作,并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济源市王屋山主峰天坛山海拔为1711.3米,王屋山主峰是国家公布的五岳之外59座名山之一。
【行政审批和企业服务年活动】2010年,共接待前来咨询的用户达4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报件687件,报件办结率达98%。在全市开展的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局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室先后40余次深入局分包联系的5家企业进行调研,收集整理意见15条,现场解决问题5个;对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8家企业所反映的12项问题进行了办理。
【信息化建设】2010年,添加各类政府信息600余条。其中“咨询平台”上共回复网友提问20余条,被国土资源部定为“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单位”。
【宏观调控与综合统计】2010年,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统计任务,建立统计人员定岗负责制、统计数据负责制、统计数据月报表制、数据统一制等统计制度及市态监测制度,及时、准确完成全年的《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月报表》及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2010年8月10日,由市宣传部副部长张伟、文明办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局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复检。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活动】2010年4月23日,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两级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结合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和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特点,共同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对策、新措施,建立了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11月24日,全局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漯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参观学习。对漯河市国土资源局的干部廉洁从政“三早、三卡”预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各科室、局属单位分别与对口单位进行对接,全面学习了漯河局的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
(孙璐)
B. 整顿与规范:推进小矿有序发展——访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彦英
编者按 当前,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正在进行。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表示,整顿规范工作开展两年多来“治乱、治散、治本”成效显着,但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矿山企业“多、小、散、乱”,矿产资源开采粗放、破坏浪费的情况还没有根本改变。
小矿往往是秩序整顿与资源整合工作的主要对象和重点内容。前不久,由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牵头组成、由中国矿业联合会和中科院地理所部分专家参加的课题研究小组共同完成了《我国小矿有序发展政策研究》。该课题研究成果不仅对编制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而且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也有参考意义。由此,记者采访了课题项目负责人、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彦英,请他结合课题成果与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工作,介绍加强小矿管理,使之有序发展的理论研究。
去年2月,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委员会决定开展第二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重大专题研究,《我国小矿有序发展政策研究》就是其专题之一。前不久该项目正式结题,专题研究报告新鲜出炉,课题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回顾了我国小矿的历史沿革,评价了小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着力分析了小矿开发利用现状,剖析了我国小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研究和借鉴了国外小矿管理的经验,并提出了政策性建议。课题研究报告内容也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供了小矿管理及其发展政策的参考依据。
一、小矿界定:小型矿山企业和小矿山企业
问:根据课题研究,我们该怎样定义或者说界定“小矿”?
答:小矿是个世界性概念,国外对小矿的界定与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同国家提出了不同的解释。课题组经过调查研究发现,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小矿的定义综合考虑了多个原则,有以下共同点:大多数国家小矿采矿活动只限于本国国民;不需要技术工人和复杂的技术;劳动密集型;资本投入水平和生产能力通常较低;从单纯的手工活动到采用机械设备和基本技术的先进小矿之间有较大的转换空间。
课题研究报告建议“小矿”的内涵归纳为:小矿是指小型矿山企业和小矿山企业。前者一般是指矿山开采规模达到小型矿山标准,所占有储量为小型矿床规模或矿床规模不清的矿山企业;后者一般是指矿山开采规模为小型矿山生产规模上限1/10以下,占有储量为小型矿床以下的矿山企业,包括零星的个体采矿。
问:近年来,我国小矿发展状况如何?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剧增使矿产品市场逐渐旺盛,带动了小矿的快速发展。从全国各省(区、市)非油气矿产资源矿山统计看,在矿山企业中,小矿数量均占绝对优势,此外还存在大量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小矿。
近些年来,随着国务院及矿产资源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对开发秩序的整顿,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颁布实施以来,“关闭”和“整合”的主要是小矿,小矿数量已有较大幅度的减少,而质量和规模将有较大提升。当前“整顿和规范”力度还在加大,各地对矿产资源的整合在继续深入,同时,“矿业热”的带动使新办小矿也在动态中继续发展,小矿的各项指标还将继续变化、提升。
总体来看,我国小矿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二、正确看待小矿:兴其利除其弊
问:我们该如何正确看待小矿发展?
答:人们对小矿发展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小矿“脏、危险并且破坏性大”,应该被禁止;也有人认为小矿是“有利可图的生产活动”,“是脱贫致富的简单方式”。课题研究报告建议,对于小矿发展,我们应该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在看到小矿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及其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认识小矿发展的积极作用。
小矿的发展是由我国大矿少、小矿多的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特点所决定的,小矿是我国矿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几十年来,我国小矿是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而变化的,在一定意义上说,小矿的发展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矿业繁荣等方面依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回顾小矿的发展历史,小矿开发使小型、零散的矿产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
今后我国市场经济将持续发展,对能源和矿物原材料的需求将会更强劲,矿产资源对经济建设的约束性将日趋严重,必须以发展矿业来解决这个矛盾。因此,在相当长时期内小矿的存在和发展仍是必要和必然的。
问:当前我国小矿发展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答:虽然我国小矿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是客观事实,功不可没,但调查研究发现小矿发展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有的还比较严重:
首先是“多、小、散、低、乱”的现象比较突出。多是指小矿企业数量众多;小是指其生产规模小;散是指小矿的离散度高,大部分分散在广大山区和农村;低主要是指大部分小矿经营管理粗放,开采技术水平低,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员工素质低,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低;乱是指小矿开发秩序混乱。虽然经过整顿和整合,小矿的数量规模得到压缩,质量有所提高,但“矿山数量过多、规模偏小,布局分散,经营粗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其次是小矿开发中矿产资源浪费比较严重。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小矿发展没有规划,布局结构不合理,监管不到位,开发秩序混乱;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采主弃副、以采代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和蚕食大、中型矿等急功近利、掠夺式开采现象以及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都对矿产资源造成极大破坏和浪费。
此外,小矿开发对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而且小矿安全事故频发、事故隐患较多已成共识。
问: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答:究其原因有对小矿认识不全面,观念有待转变的因素,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不规范的因素,也有对小矿的开发管理缺乏分区分类管理办法的原因,还有监管不到位与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的原因。另外,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配置机制不完善是小矿开发诸多问题的又一深层原因。
三、整顿、规范与整合:让小矿有序发展
问:针对我国小矿发展现状及其问题,课题组提出了哪些对策建议?
答:课题研究报告提出了小矿有序发展的六项政策建议:
第一,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统一对小矿的认识,实事求是地评价和全面认识小矿在矿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正确的小矿发展观。
第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首先,明确小矿的法律定义,完善对小矿管理的规定。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小矿企业的投资者和矿业权申请人平等的法律地位。其次,制定相关政策,在进行矿产资源规划、有偿出让矿业权时,对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小矿实行分类分区管理。此外,还要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改善矿业整体投资环境,合理征收税费,增强小矿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矿产资源规划应对大、中、小矿的发展都给予重视,明确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准入条件,明确矿山环境保护和防治、土地复垦的要求和指标等,统筹规划、协调小矿的开发。
第四,加强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是促进小矿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也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与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任务,要积极推进小矿的布局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
第五,依法建矿,规范程序,明确要求。依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小矿的开采应经过以下程序: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进行矿山项目可行性研究;采矿工程设计;矿山建设投产。此外,要对小矿进行综合改造,明确对所采资源的利用水平的要求,搞好小矿开发的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并严格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
第六,加强管理,搞好服务。首先,在各级矿政管理部门内要有机构和专人负责小矿管理,建立由政府领导、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相关政府部门与相关组织各负其责、协调管理的机制。其次要加强政府的服务功能,对小矿给予协调、指导和扶持,发挥行业协会或其他中介机构的服务作用。其次,要规范中介行业自律。此外,要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小矿研究。
问:国外小矿管理有哪些可借鉴的经验?
答:世界各国都高度关注小矿的作用和发展。国家矿业政策、发展目标和战略对大矿和小矿应该同等对待。课题研究通过分析先进国家的小矿管理案例,认为国外有一些基本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制定小矿发展战略;健全完善小矿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小矿发展规划、计划;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开放的市场体系,服务矿产品销售;建立小矿协会,发挥桥梁作用。
问:课题研究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的小矿管理有什么具体建议?
答:当前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合资源的过程中,要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运用市场规则依法处理好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研究报告建议制定小矿管理办法,总结并巩固整顿、规范与整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各省(区、市)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修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矿种、不同地区分别制定小矿勘查、开采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对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如何积极推进小矿的布局结构调整与优化,研究报告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中关于鼓励、限制、禁止采矿权设置的要求;实施必要的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开采,避免新的矿业纠纷产生;要和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严格准入条件要求。
在小矿的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方面,报告建议各地在落实整顿、整合措施时,应明确相关的规划意见和具体指标,合理规定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因地因矿制宜,主要采用市场运作方式促进大中型矿山与周边小矿的兼并、联合、重组。引导小型矿山企业着力改善经营管理方式,逐步向股份制、现代企业制度过渡;坚持企业自身的资本原始积累,预留扩大再生产资金,实行以矿养矿、滚雪球式发展的模式。
关于技术结构调整,虽然小矿情况复杂,有的适于先进工艺机械开采,有的可能只适于手工采掘,但总体上应推进先进采掘技术的应用。因此要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发展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提升小矿的装备水平和机械化水平。
对于小矿的产品结构调整,研究认为其目标是减少原矿产量比重,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优势、特色及深加工产品比重,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形成具有一定优势的品牌。
此外,研究报告建议按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强小矿开发中对尾矿、废石等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其再生利用水平。
(原载《中国国土资源报》2008年4月11日,《中国国土资源报》采访记者毛志红)
C. 吉利区国土资源局
吉利区位于洛阳市东北部黄河北岸,距市中心35公里,地处东经112°29′~112°38′、北纬34°51′~34°57′之间。西和西北与济源市接壤,北和东与孟州市相邻,南濒黄河与洛阳市孟津县隔河相望,全区总面积80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1平方公里。吉利区古称河阳,因汉朝在此设立河阳县而得名,由原新乡地区孟县的吉利公社和济源县坡头公社的7个大队组成。1978年因建设洛阳炼油厂划归洛阳市管理,当时为政企合一,称吉利工区。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吉利区,作为洛阳市的一个城市区。现辖一个乡和一个城市街道办事处,乡辖29个行政村、57个自然村,办事处辖8个社区居委会。全区总人口近7万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各占一半。吉利区因洛阳石化建设而建区,随洛阳石化发展而发展。经过建区20多年的发展,吉利区已成为一个以石油化工、化纤、纺织等产业为主导,地方工业体系完备,三产协调的石化工业区。
吴国庆 党组书记、局长
张应战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玉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备战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吴国庆简介:河南省洛阳市人,1960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7年7月入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吉利区吉利乡工业办干部、玻璃厂厂长;1988年11月~1999年3月,在吉利区吉利乡政府工作(1994年12月任财政所所长);1999年3月~2003年4月,任吉利区吉利乡政府副乡长;2003年4月~2008年10月,任吉利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08年10月至今,任吉利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吉利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97年4月,现有正式职工72人,领导班子成员4人,内设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室、建设用地股、土地利用股、耕保规划股、地政地籍股、矿产管理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监察中队、法规信访股、工会、测管股、测绘队14个股室,辖吉利乡1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底,吉利区土地总面积7716.86公顷,农用地面积为4208.9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2522.2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985.72公顷。
【矿产资源概况】吉利区矿产资源主要是天然石英砂,大多分布在黄河滩一带,该矿种含泥量低,沙质纯净,级配良好,为优质的建筑用砂。吉利区有砂石厂5家,矿区分布在黄河北岸。
【耕地保护】2010年3月,吉利区政府与乡政府、各行政村分别签订了《2010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充实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了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台账,巩固了基本农田保护设施,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31.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00公顷。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010年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个,项目区总规模129.95公顷,投资总规模362.41万元,新增耕地5.27公顷;积极争取灾毁耕地复垦整治项目1个,规模108.8167公顷,总投资161.33万元,恢复耕地108.6268公顷。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共盘活存量土地7宗,面积20.8485公顷,占供地总量的73.5%,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持续推广和使用标准化厂房,全年新建标准化厂房13700平方米。2010年,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宗,供地总面积28.3742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为4994.719万元。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新组织上报6个批次建设用地报件和1个单独选址报件,共报批建设用地总面积2045亩。从省政府取回用地报件6个批次,批回用地总面积2103亩。2010共调查、清点地面附着物12处,签订征地协议12份,征收集体土地632亩,征地补偿款共计4529万元,全部足额拨付给被征地村,为全区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区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提供了坚实基础。
【地籍管理】2010年,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62本。其中,发放城镇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330本,独用宗国有土地使用证32本。发放土地他项权利证书22本,土地登记收费52760元。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0年12月3日,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吉利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给予全面检查,经过内外业工作成果预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吉利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完成较好,最后表决预检一致通过。
【土地变更调查】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统一时点是12月31日,涉及图斑59个,共计变更面积2988亩,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21.75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1127.25亩。2010年变更调查补充耕地1178.6亩,年末耕地面积为2631.07公顷。
【测绘管理】2010年,为吉利区40余家单位提供了测绘服务,测制各种图纸上百幅,给吉利区城市建设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建立了完整的测量备案登记制度,加强辖区内地图市场和测绘市场的管理,坚决杜绝测绘市场中超越资质许可范围的测绘活动。
【土地收购储备】2010年,共储备土地11宗,面积323.641亩,其中商住用地2宗,面积32.098亩;工业用地9宗,面积291.543亩。
【执法监察】2010年,共组织动态执法巡查78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案件45起,制止41起,立案查处4起,移交4起,申请法院执行4起。另外,联合乡政府、公安局、警察大队、乡国土所、区保安公司对三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强制拆除,涉及占地面积9133.4平方米,其中耕地7666.7平方米。
【来信来访】2010年,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2批次、78人次,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15起不稳定信访事项。其中,立案10起,结案10起,结案率达100%;完成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交办案件6起,吉利区信访局交办案件4起,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组织召开听证会5起,涉及12个单位和村庄。在全国“两会”、河南省第28届洛阳牡丹花会、上海世博会及新中国成立61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吉利区未发生一起赴京到省的非正常上访。
【卫片检查】2010年,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吉利区5个图斑、5宗用地,卫片监测面积41.3亩;实地核查土地5宗,面积42.46亩(耕地30.46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宗,面积30.46亩;实地伪变化2宗,面积2.4亩;焦作孟州市飞地1宗,面积9.6亩。通过对照卫片、实地和档案进行逐宗核查后,上述5宗用地全部为合法用地。
【窗口办文】2010年8月,吉利区国土资源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进入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和限时办结制。截至2010年12月31日,窗口共受理报件119件,办结119件,按时办结率100%,收费金额计52630元,连续两次被评为吉利区行政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
(李艳玲 乔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