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是什么样的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十二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1)国家对水资源实行什么相结合观念扩展阅读
流域是指某一封闭的地形单元,该单元内有溪流(沟道)或河川排泄某一断面以上全部面积的径流。人们经常把流域作为一个生态经济系统,进行经营管理。
流域管理(watershed management),又称流域治理、流域经营、集水区经营,其概念是:为了充分发挥水土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流域为单元,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农、林、牧、副各业用地,因地制宜地布设综合治理措施,对水土及其他自然资源进行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