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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具体做什么

发布时间: 2023-11-27 08:52:11

‘壹’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指,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自然资源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构办理。跨行政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当前正在开展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

法律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第三条 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

‘贰’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范围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7、负责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相关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招聘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这个就是以前的规划局和国土局合并而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做以前规划局的活和国土局的活。这里面具体有规划设计室(国有土地规划设计,农村集体用地规划设计,还有就是测绘),然后还有地矿科等,国土就是土整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下辖的合乡镇所)
拓展资料:1、自然资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同时划转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业委员会的林业管理职责以及原市环境保护局、原市城乡建设局、原市园林局的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职责。
原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分别划转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此外,市自然资源局对外保留市林业局牌子。
2、自然资源局也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法律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永嘉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

‘叁’ 土地资源管理局设什么科室

国土资源局主要科室

1、地籍股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二、遵守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和机关工作纪律,笔记、记录规范齐全,坚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风,协调股、所、队、办、中心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管理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组织全县土地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和土地动态信息检测工作。
四、按规定完成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专项调查、土地动态检测等工作计划、技术规程规范。
五、负责实施上级规定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管理工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工作。
六、负责全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七、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工作。
八、负责地籍档案整理归档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接待土地登记咨询和服务工作。
九、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准则和规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十、服务全局。积极协助、配合全局各职能部门,完成其它有关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局综合股交办的其它工作。

2、地质勘查环境股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
二、遵守政治理论、业务学制度和机关工作纪律,笔记、记录规范齐全,坚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风,协调股、所、队、办、中心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的审查、申报,编制全局矿产勘查规划。
四、负责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调处地质勘查争议和纠纷;协助省、市对地勘项目进行野外验收工作。
五、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六、负责地质环境勘查、评价工作。监督检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负责全县具有保护价值的地质遗迹管理工作。
七、负责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勘查、评估,防治单位的资质管理;安排管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护基金的使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监督管理矿泉水、地下水的勘查、评价、开发和矿泉水企业的年检工作。
九、负责全县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

3、法监股工作职能

一、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并做好法律法规的解释、咨询及培训指导工作。
二、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实施纲要”,并按县法制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善与其相关规章制度。
三、遵守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和局工作纪律,笔记、记录规范齐全,坚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风,协调股、所、队、办、中心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四、积极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勾通工作,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得以顺利贯彻执行。
五、认真做好全局行政执法的督查及牵头指导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协助和督促执法监察局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六、积极做好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审查及督办工作。
七、积极配合用地股做好全县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八、负责全局执法监察综合文件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和呈报工作,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反馈和呈报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及时完成执法工作及有关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九、树立全局意识,积极协助、配合局各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局综合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规划利用股工作职能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和机关工作纪律,笔记、记录规范齐全。坚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协调各股、所、队、办、中心,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坚持经常性工作调研,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创新工作,适应建设节约型和谐型社会需要。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土地出让、土地审批许可的具体业务办理工作,做好土地规划保护工作,特别是做好政府土地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的具体业务推进的实施工作,并完成好临时工作。
五、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行政、依法办事,不批人情地、不徇私情,勤奋工作,热情周到服务。
六、加强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局党组决定和决议,坚持经常学习实事政策,加强党性修养,激发党员先模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热情接待群众咨询,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服务全局。积极协助、配合全局各职能部门,完成其它有关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局综合股交办的其它工作。

5、计财征费股职能

一、认真宣传、贯彻《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150号令、省政府14号令、黑政发[2003]48号、黑政办发[2003]4号、嫩政发[2004]48号文件和各项财经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用地、办矿单位(个人)及财务、征费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二、遵守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和局工作纪律,笔记、记录规范齐全,坚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风,协调股、所、队、办、中心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组织财务及征费工作人员学习财务、征费有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组织拟定有关财务工作制度,管理各项经费,严格控制支出,做到收支两条线。
五、负责编制全县国土资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六、执行土地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征收和追缴土地出让金、土地年租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办证费等各项规费,做到了应收尽收。
七、做好征费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征费票据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票据使用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八、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和培训工作。
九、依法稽查用地单位和矿山企业缴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重点考核“回采率系数”,建立健全征费统计台帐,追缴欠缴、漏缴和各项规费,确保国有资产免于流失。全年稽查面达100%,追缴额达100%。
十、树立全局意识,协助配合局各职能部门完成有关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局综合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6、矿产开发股工作职能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以4.22“世界地球日”和6.25“世界土地日”为契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提高群众依法采矿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法律意识。
二、遵守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和局工作纪律,笔记、记录规范齐全,坚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风,协调股、所、队、办、中心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本股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法进行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和办证材料的组织报批工作,自办证材料齐全之日起(申请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将资料准备齐全,否则退回),六个月内完成采矿许可证办理工作。
五、依法进行采矿权出让、转让、交易等管理工作,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工作。
六、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调处采矿纠纷,发现无证、越界、越层采矿等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移交执法监察局处理。
七、负责组织矿产储量的审核和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估工作,审定评估机构从事采矿权评估资格,协审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
八、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产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有资质的地测机构每月对甲类矿产实测一次,并形成动态监测报告,从而掌握矿山企业储量动用情况;依法加强监测有无越界、越层采矿和浪费资源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九、强化“三率”指标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矿山企业制定“三率”指标,并按月进行实测考核,核定“回采率系数”,并将“回采率”考核情况反馈给财务征费稽查股。对达不到“三率”指标要求的,责令限期达到;逾期达不到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十、加强矿山企业矿界管理工作。对新设立的矿山企业,领取采矿许可证后立即组织埋设界桩;对原有矿山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界桩的,督促企业立即埋设,并处罚款。矿界的测量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地测机构进行,同时由用地、监察等部门参加。
十一、承办新发现矿种的申报、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对乙类矿种和个别甲类矿种储量报告的审查工作。
十三、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时限进行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对违法违规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年检,并依法处理。
十四、加强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遵守纪检、省厅等廉政准则,以服务为宗旨,做好接待、咨询及服务工作。
十五、树立全局意识,积极协助、配合局各职能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局综合股交办的各项工作。

7、人秘股工作职能

一、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认真做好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以及其它上传下达工作。
三、负责组织草拟全局行政规章和综合性文。
四、认真做好机关综合协调及其它政务、事务的督办工作。
五、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和归档立卷,并协助常务副局长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筹备和联络接待工作。
七、负责局办公设施等资产的管理、修复和办公用品的购买及管理工作。
八、组织拟定实施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抓好机关工作纪律及考勤工作。
九、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认真做好人事及劳资工作;及时准确的做好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十、认真做好局信访工作,使局信访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
十一、建立健全全系统信息编报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全局工作信息的审核、编写、上报工作。
十二、协助常务副局长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及其它后勤管理工作。
十三、协助常务副局长抓好物业管理工作。
十四、服务全局,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执法监察股工作职能

执法监察股是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执行和遵守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拟定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监督局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情况;负责国土资源监察员的联络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对贯彻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有关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遵守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制度和局工作纪律,笔记、记录规范齐全。坚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作风,协调股、所、队、办、中心围绕局中心工作做好本局工作。
三、在用地规划股和地籍资源股配合下,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建设用地项目利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在矿管股和勘查股配合下,组织开展对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矿山企业年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在征费稽查股配合下,对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征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各中队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动态监查,在监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充分发挥“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工作原则。
七、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提高效率,严格遵守一般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办结,重大复杂案件可以适当延期的原则。
八、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九、在乡镇国土资源所配合下,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监察网络的建立及联络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的业务领导,检查督促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有关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发观隐满不报者(或越权执法)立即报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做好车辆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行驶和正常运行。
十二、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活动,组织经验交流。
十三、协助法规股搞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工作。
十四、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遵守纪检、省厅等廉政准则,以服务为宗旨,做好接待、咨询和服务工作。
十五、树立全局意识,协助配合全局各职能部门完成有关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局综合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肆’ 自然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自然资源局是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1、履行自然资源的管制职责:履行辖区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调查、监测和评价自然资源: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等工作;
3、登记自然资源确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贯彻资产制度、编制资产报表: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大厅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5、拟定发展规划、开展资源评价考核: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6、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
7、开展国土空间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8、实施耕地保护: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9、指导地址灾害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10、登记管理矿业权:负责矿业权出让及登记管理,指导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11、管理测绘信息: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测绘资质资格及测绘行业等信息的管理;
12、组织实施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首仿棚工作等;
13、查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林业、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4、做好水果、花卉检疫工作:分配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避免重复检验;
者则15、其他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伍’ 自然资源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用地面积开发性质审批,自然资源局就是之前的国土局负责用地面积开发性质审批的,规划局就是负责建筑设计方案或者效果图等流程审批,从本质上来说这两个都是对土地的利用进行管控的,由于部门调整许多地方国土和规划开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资源。
一、自然资源管理局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自然资源管理局有哪几个主要部门
1、办公室
2、综合科
3、政策法规科
4、行政审批科
5、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所有者权益科
6、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7、开发利用科
8、国土空间规划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陆’ 自然资源局主要干什么的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配合国家对县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上级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依法查处全县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德昌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机构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机构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承担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