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然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自然资源局在县一级一般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于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整合了原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如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程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然资源部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贰’ 自然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自然资源局是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1、履行自然资源的管制职责:履行辖区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调查、监测和评价自然资源: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等工作;
3、登记自然资源确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贯彻资产制度、编制资产报表: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大厅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5、拟定发展规划、开展资源评价考核: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6、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
7、开展国土空间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8、实施耕地保护: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9、指导地址灾害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10、登记管理矿业权:负责矿业权出让及登记管理,指导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11、管理测绘信息: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测绘资质资格及测绘行业等信息的管理;
12、组织实施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首仿棚工作等;
13、查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林业、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4、做好水果、花卉检疫工作:分配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避免重复检验;
者则15、其他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叁’ 自然资源局是干什么的
自然资源局是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散稿薯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
自然保护的中冲者心任务就是保护,增敬咐殖指可更新资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提高资源的再生和继续利用的能力,求得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
自然资源局是把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等单位进行了合并。并整合了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的部门职能形成的行政单位。
合法标准化
自然资源局主要是针对于,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管理部署。再根据每个地方的资源问题,作出相应的报告和评估。负责自然资源的合法利用和开采,做好合法标准化。工作职责首先要履行公民,对土地或者森林,草原,水等自然资源的所有职责,和国土分配的管理。再根据地方的资源进行管理研究,和监督部分执行,同时还要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报告。
根据地方性的资源进行合理的评价和统计标准,还要建议统一规范的资源调查小组和制度。将其实施资源的基础报告和撵写,并在当地的指导地方进行检测和评价的工作。此外还要负责当地自然资源的合法利用和开采,主要是制定相应的资源利用计划。组织开展相应的自然资源等级评分报告,做好合法标准化,将不合法的采用严格惩办处理,对于发展空间的予以鼓励。
‘肆’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干什么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县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国家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地方配套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