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乡镇自然资源所怎么改革
法律分析:前期充分调研,做改革的坚定拥护者。把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门主体责任,三台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此次基层站所改革,在2019年下半年开始超前准备、谋划在先,深刻研讨基层站所建设管理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暨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问题、农村改革发展和耕地保护冲突,多次给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汇报,通过多方努力,确定原派驻乡镇的21个国土资源所和14个林业工作站统一整合为33个自然资源所,作为三台县局派驻乡镇的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