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频谱资源管理
频谱资源管理,通常是指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频谱资源是指无线电频率所有波段的资源,比如从米波段到微米波段所有的波段范围,都实行规范管理。
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波段的划分、发射功率的限制、频谱资源的监测、违规使用的处罚等。比如,频谱是由不同频率波段组成的。从频率的低端到高端,可以分为长波段、短波段、超短波段、厘米波段、毫米波段、微米波段等等。波段的划分使用,一般根据国家规定,划分出民用波段、军用波段、工业波段、民航波段等等。各行业按自己许可的波段范围开发产品或使用频率资源,不能随意跨行业使用频率资源。比如民航波段是被重点保护的,非民航行业一般不能随意使用民航波段频率资源,以确保民用航空安全。
频谱资源管理单位,在我国,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各地的无委会执行各地的无线电频率资源具体监管。有关涉及到频谱资源开发项目或备案申请问题,就由当地的市级无委会具体负责监管和申办。
② 无线电频谱的属性国家对无线电频谱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无线电频谱的属性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无线电频谱是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从世界范围来讲,无线电频谱又是一项人类共享的自然资源。二是无线电电波的传播是按照它固有的特性进行的,没有行政区域的界限,没有部门的界限。既然是一种自然资源,它就具有一般资源的共同特性,像国家的土地、矿山、森林一样是全民共有的。同时也具有一般资源所没有的个性,首先是它的有限性。尽管化可以根据其空间、时间、和频率的三维要素进行频率复用,但是就某一频段和频率来讲,它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利用又是有限的;二是它的非耗竭性,它不同于土地、水、矿产等一类在生或非在生资源,对于它不利用是一种浪费,利用不当也是一种浪费,甚至造成严重危害;三是它的传播固有性,它的传播不受行政区域限制,传播既无省界也不国界;四是它的易污染性,对它如果使用不当,就会受到自杀噪声和人为噪声的干扰,使之无法准确、有效地传送信息。 《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③ 什么是无线频谱资源
是 无线电频谱资源吧
无线电波定义为频率在3000GHz以下,不用人工波导而在空间传播的电磁波。作为传输载体的无线电波都具有一定的频率和波长,即位于无线电频谱中的一定位置,并占据一定的宽度。
无线电频谱(radio spectrum)一般指9KHz-3000GHz频率范围内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频率的总称。
无线电频谱可分为下面表1中的14个频带,无线电频率以Hz(赫兹)为单位,其表达方式为:
―― 3 000kHz以下(包括3 000kHz),以kHz(千赫兹)表示;
―― 3MHz以上至3 000MHz(包括3 000MHz),以MHz(兆赫兹)表示;
―― 3GHz以上至3 000GHz(包括3 000GHz),以GHz(吉赫兹)表
无线电业务一般分为地面无线电业务和空间无线电业务,一共有30种,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第1章。地面无线电业务主要分固定业务、移动业务、广播业务和无线电测定业务,移动业务又分为陆地、水上和航空移动业务。陆地移动业务主要分为专用移动通信业务和公众移动通信业务。公众移动通信业务目前主要是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运营的GSM网和CDMA网,以及将来的第三代移动通信业务。
所有的无线电业务都离不开无线电频率,就像车辆必须行驶在道路上。无线电频率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电磁波,是一种物质,是一种各国可均等获得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自然资源,它具有以下六种特性:
第一,它是有限的。由于较高频率上的无线电波的传播特性,无线电业务的不能无限地使用较高频段的无线电频率,目前人类对于3000GHz以上的频率还无法开发和利用,尽管使用无线电频谱可以根据时间、空间、频率和编码四种方式进行频率的复用,但就某一频段和频率来讲,在一定的区域、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条件下使用频率是有限的。
第二,它是排他性的。无线电频谱资源与其他资源具有共同的属性,即排他性,在一定的时间、地区和频域内,一旦被使用,其他设备是不能再用的。
第三,它具备复用性。虽然无线电频谱具有排他性,但在一定的时间、地区、频域和编码条件下,无线电频率是可以重复使用和利用的,即不同无线电业务和设备可以频率复用和共用。
第四,它是非耗竭性的。无线电频谱资源又不同于矿产、森林等资源,它是可以被人类利用,但不会被消耗掉,不使用它是一种浪费,使用不当更是一种浪费,甚至由于使用不当产生干扰而造成危害。
第五,它具有固有的传播特性。无线电波是按照一定规律传播,是不受行政地域的限制,是无国界的。
第六,它具有易污染性。如果无线电频率使用不当,就会受到其他无线电台、自然噪声和人为噪声的干扰而无法正常工作,或者干扰其他无线电台站,使其不能正常工作,使之无法准确、有效和迅速地传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