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森林资源属于什么所有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法律分析: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有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B. 哪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分析: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气候资源、海洋资源等。1、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2、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C. 除法律规定外,森林资源属于什么所有
属于国家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一)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二)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四)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五)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3)自然资源不属于集体的有哪些扩展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八条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一)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三)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
(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五)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六)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一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D. 哪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一、哪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1、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有以下:
(1)土地资源;
(2)水资源;
(3)矿产资源;
(4)生物资源;
(5)气候资源;
(6)海洋资源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四十八条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二、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应当立案;
2、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
3、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