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1、各类政务基础数据、主题数据、元数据等政务信息资源。
2、政务部门用于履行职能所投资建设或租用的各类业务系统。 政务部门用于办公的各种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人事系统、财务系统等。
3、政务部门用于履行职能所投资建设的云平台或租用的云服务。 政务部门所投资建设或租用的各类公共服务网站。
一、我国政府信息项目具有如下特殊性:
1、社会性。由于政府是社会公信部门,涉及到公共财产,社会影响较大,信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其电子政务与内部各种信息项目直接关系到政府工作以及人民民生问题。
2、安全性。政府的信息化安全,不同于其他企事业单位。不论是内部的信息或者是外部发布的信息其安全性非常重要,容不得半点安全漏洞,出现安全问题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政府的工作职能,损害政府形象,还会危害到社会。
3、复杂性。政府信息项目多种多样,既有门户网站,电子政务,也有平时内部办公,公务的应用。其网络包括门户网站,内部网站,硬件涵盖范围复竖饥杂,各种常见的操作系统的不同版本,各种应用政务软件,各种硬件和软件组成。并且由于长期的软件硬件升级,各种硬件,软件非统一采购,跨度时间长,使得产品型号,版本并不统一。
4、发展性。政府信息项目并不是一个时间点的项目,而是一个长期发展建设与更新的项目过程。
5、持续性。政府部门的服务有些是不能中断的,余冲返部分信息系统是一年二十四小时不停运行的系统,不容得有中间间断和当机。
二、政府系统具体是指:
1、办公室和组成部门:
政府办公室、卫生局、文化局、市政管理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旅游局、人事局、司法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林业局、水务局、科学技术局、监察局(与县纪委机关合署办公)、民政局、物价局、交通局、 经济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公安局、教育局、商业贸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直属行政机构:
政府研究室(经济研究中心)、粮食局、文物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归国华侨联合会)、体育局、政府法制局、环境保护局、 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视局、统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气象局、信息化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议事协调机构、人防办公室。
4、垂直管理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地税局、国税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县政直属事业单位“
县志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史研究室、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红十字会、县妇联。
6、其他机构:
烟草局、信访局、档案局、供销合作社、文化执法大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判罩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❷ 什么是政府数据资源基本目录和共享目录
政务数据治理平台中一般将【基本目录】(即基础库)分为人口、法人、信用、证照、地理信息和宏观经济,这其实也是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所要求遵照的标准。
政务数据治理平台中的【共享目录】指的部门间数据共享的目录,一般以业务主题来区分,例如市场监督管理的食品安全主题、特种设备安全主题、标准计量主题,等等
另外,一般情况下,还有一种【开放目录】,一般也是以主题的方式包装成API或数据文件,供社会使用。
❸ 什么是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有哪些
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府中与信息采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信息利用能力,以及信息交流能力有关的一切资源,包括人员、设备、资金、信息及技术。换而言之,政务信息资源并不仅仅指政..府信息而言,其涵义和涉及的范围比信息本身更要广泛得多。相应地,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也包括对人员、设备、资金及技术的管理。政务信息资源看作是等同于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财务资源的组织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从支持政..府职能发展到政府的管理职能,同政..府的其他重要职能一样重要。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关键标准包括 6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第1部分:总体框架”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总体结构、基本功能等内容;“第2部分:技术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基本技术要求;“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规定了公共资源核心元数据和交换服务资源核心元数据应当遵循的内容标准;“第 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分类”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与编码;“第5部
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案”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唯一标识符编码方案;“第 6部分:管理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本管理要求。
(1) 总体框架
“总体框架”给出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所涉及的关键术语,定义了政务信息资源、公共资源、交换资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等关键概念,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管理者、提供者和使用者三个角色及其职责。各级政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的技术开发人员在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时,可按照“总体框架”规定的总体结构建立起符合其概念模型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并要实现对目录内容的编目、注册、发布、查询和维护等基本功能。
(2) 技术要求
目录技术要求的核心是目录服务规范,它能够整合分布在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并形成完整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建立良好的基础。
目录服务规范主要定义由发现和管理两大类接口组成,并为其提供外部接口。其中,发现服务是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查找、浏览、定位功能。发现服务对政务信息资源的查找、浏览及定位是通过元数据进行的,提供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元数据级的访问。管理服务提供对目录本身的管理功能,如修改目录信息、增加或删除目录等。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目录服务规范规定了针对公共资源的服务接口规范和交换服务资源的服务接口规范两部分的技术规定。
(3) 元数据
从组成上来说,元数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资源的标识、内容、分发、数据质量、数据表现、数据模式、图示表达、限制和维护等信息。
标识是信息资源的一个重要特性,包括信息资源的唯一标识符、信息资源的摘要信息、创建信息资源目的、信息资源的状态等信息。内容重点描述信息资源的基本数据组成,包括信息资源包含哪些具体的数据。分发着重说明使用者如何获得信息资源的信息,包括数据分发格式信息、分发者信息以及用户获取数据集的途径。数据质量信息包含数据志信息以及数据质量报告等内容,数据志说明的是信息资源的生产依据和过程,数据质量报告给出了按特定的数据生产标准进行评价的结果。数据表现确定了数据的展现方式,包括图形、影像、文字等方式的说明。数据模式信息包含有关数据的物理模式的信息。图示表达则进一步说明了采用图形进行数据表达的具体规则。限制和维护信息既包括信息资源本身也包括元数据的使用以及日常维护方面的信息。
一般来说,元数据的具体组成需要结合具体的领域、部门以及具体的信息资源的情况来加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