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力资源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时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申请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市(区)县级机关受理,是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设立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承诺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
3.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八条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审批。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其直属在京事业单位和在京中央直管企业、全国性社团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人事部审批。中央在地方所属单位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征得原审批机关的书面同意后,由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