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生产用的从自来水公司购入的水,要交水资源税吗
原先缴纳的水资源费平移过来缴纳水资源税,自来闷春水公司给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填开“不征税自来水” 详见以下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资源费改税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7〕80号),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9个省份扩大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为确保税费制度平稳转换,财税〔2017〕80号第26条规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可按税费平移原则对城镇公共供水征收水资源税,不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
改革前,部分试点省份对城镇公共供水的用水户征收水资源费。在城镇公共供水企业销售自来水而向用水户收取的水费中,基本水价部分向用水户开具增值宴罩芦税发票,计征增值税;水资源费部分向用水户开具财政专用收费票据,不计征增值税。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并由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后,为落实中央关于不增加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的改革试点精神,公告明确,在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期间,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费晌带收入,仍不计征增值税。
B. 自来水公司缴纳自来水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时,是否应包含水资源费的相关费用
首先,可以肯定不包括。下面就这个问题作一个简要的分析:
你说的“水资源费”,本人推测可能是水资源税,目前我国有部分城市是开征这一税种。但从增值税附加税(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后两者视具体情况定,不一定每个地方都有)的计税依据来看,它是以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暂不论这两税)、增值税的实交合计数来算的,你提的问题中,只涉及到水的增值税,那么,即为你在每个月(我是说有增值税交的情形)报增值税时,以你缴款书上打印出的增值税额乘以7%、3%来分别计算它的附加税的。明白吗?
一人之见,仅供参考。
C. 自来水公司代收的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需要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根据《国 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开具普通发票,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污水处理费列为免税收入栏填写。
如果,自来水公司代收的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不使用增值税发票,则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D. 什么时间起开征水资源税
2016年5月10日。
2016年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文《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根据《通知》,我国将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河北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2009年6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随着经济的现在资源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构成资源税的内容延伸了很多,尤其是水资源浪费很严重,所以,下一步资源税税目要向这类产品扩大。现在至少水资源是要进入的。
(4)自来水企业如何缴纳资源税扩展阅读:
水资源开发和利用:
1、水资源开发利用,是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一个方面,其目的是发展社会经济。最初开发利用目标比较单一,以需定供。随着工农业不断发展,逐渐变为多目的、综合、以供定用、有计划有控制地开发利用。
2、当前各国都强调在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必需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
3、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内容很广,诸如农业灌溉、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水能、航运、港口运输、淡水养殖、城市建设、旅游等。防洪、防涝等属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在以下一些问题上,还持有不同的意见。
4、例如,大流域调水是否会导致严重的生态失调,此外,全球气候变化和冰川进退对未来水资源的影响,人工降雨和海水淡化利用等,都是今后有待探索的一系列问题。它们对未来人类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水资源税
E. 企业开具自来水发票,其税率是多少
税率为1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5)自来水企业如何缴纳资源税扩展阅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
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
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11%;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