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厦门:想报(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厦门:(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简章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101号文)文件精神,为保证我省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7年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方式:
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和技能考试采用毕卷笔试方式。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之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师考核还需进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为150分钟;技能考核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60分钟,人力资源管理师90分钟。
二、报考对象: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职业人士。
三、鉴定内容:
1、职业道德基本守则和行业的有关法律常识;
2、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
3、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制度、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四、申报条件: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职业资格鉴定: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具有大专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五、证书颁发: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本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办,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准颁发。
证书等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为国家职业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六、培训事项:
◆ 培训课程:《基础知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规与常用法律》《职业道德与案例分析》以及考前《试题分析与串讲》;
◆ 培训时间:3月17日-4月29日(共6天36个课时,周末上课);
◆ 培训机构: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权单位——厦门海峡英才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海峡英才网) [资质查询:编号154]
七、考试安排:
暂定:5月20日 08:30-10:00(理论知识和职业道德) 10:30-12:30(专业技能)
八、报考及培训收费:
报名费:250元
教材费:按实际购买收取。全部购买为160元(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或171元(人力资源管理师);
培训费:助理400元,管理师500元;国家二级以上考试需另交综合评审费600元;
总 计: 助理:810元 管理师:1521元(921+600)(保证厦门最低价格)
特别优惠:加入海峡英才网VIP会员,培训费免掉!人多培训费可以打折!
报考请备四张2寸黑白近照、单位任职证明、身份证与学历证书
复印件、一式两份鉴定申报表(网上下载)
-报名咨询--
报名地址:厦门市禾祥东路108号鸿运大厦2204单元
联系电话:0592-5888715 洪小姐
联系传真:0592-5888 925
Q Q:41015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