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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电话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4-08-29 09:21:20

❶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职能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窗口办文、信访、保卫、接待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 职能
组织起草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协调有关立法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错案追究等工作;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 规宣传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土地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负责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土地、矿业违法案件。
规划处 职能
研究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落实全市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指导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负责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财务处 职能
负责拟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拟定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税费征收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监督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国家、省和市财政拨付的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纳费登记、年审、征收和稽查。
耕地保护处 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负责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负责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 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工作。
用地管理处 职能
负责全市用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用地事项的审查和协调工作;负责征用土地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负责新增用地的出让、划拨工作。
地籍测绘管理处 职能
负责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权属纠纷调处和权属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籍档案和信息系统;负责调查处理跨县(市)区和其他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处 职能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出资(入股)、出让、转让、租赁、抵押、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的流转管理;负责国有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批工作;组织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负责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格。
矿产开发管理处 职能
负责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依法调查处理重大采矿权属争议、纠纷;审核评估机构从事采矿权评估的资格;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受委托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参与矿山企业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工作。
地质勘查储量处 职能
组织实施国家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建立健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系统;管理全市矿床工业指标;负责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储量报告的审查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负责地质矿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占用和压覆情况的审查;负责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负责综合评价全市矿产资源态势;负责实施国家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负责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勘查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地质勘查及地质勘查项目登记管理。
纪检监察室 职能
组织制定党风廉正建设的规划、计划;协同局党组加强反腐败的宣传教育;负责本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工作;主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反腐败斗争三项格局;负责对全市土地管理系统的党风廉正、勤政情况进行检查。
地质环境处职能
负责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组织买施;负责全市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管理;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参与地热水、矿泉水资源管理;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
机关党委 职能
(一)监督、检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命令的情况,指导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依据党章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局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的权利。
(三)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处级(含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以及本系统的重大违纪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检查处理。
(四)受理局直属单位及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五)指导局直属单位及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经验交流。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局党组、理事会及有关单位提出报告和建议。
(六)协助局党组和理事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承办总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总社直属单位及本系统党员和全体职工进行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政勤政教育。
(七)承办中纪委、监察部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矿业监察处 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贯彻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指导督查各县(市)区对无证采矿、无证勘探、越界采矿、非法转让探、采矿权等矿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对无证非煤矿山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受理各类矿业违法行为举报,负责重大矿业违法案件的调查、立案、听证、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工作;承担市矿业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信访处
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分析排查、协调处理群众重要信访,并将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局领导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向基层信访部门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办局以上单位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期上报处理结果;参与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本区到市以上单位的异常上访问题。
人事教育处 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窗口办公 职能
负责受理和发放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方面的报件、批文、证本;负责收取国土管理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规费;负责联系有关业务承办科室的工作情况,随时掌握办文进度,主动提供业务政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