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铁有哪些部门
中铁部门介绍
中铁集团是一个大型综合性企业,其组织结构庞大,涵盖了多个部门。主要部门包括:工程管理部、物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等。
详细介绍
1. 工程管理部:这是中铁集团的核心部门之一。主要负责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这个部门的工作涉及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项目立项到施工完成,都需要其密切参与和监控。
2. 物资部:物资部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供应和管理。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的采购,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等物资的调配。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是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3. 财务部:财部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预算和审计等。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的健康稳定。
4.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等。为公司各部门提供合适的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支撑。
5. 技术部:技术部是公司技术创新和研发的重要部门。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研发和推广,以及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⑵ 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河道,包括自然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等。
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等活动。
长江干流河道池州段采砂及其管理活动,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方式侵占或者破坏河道砂石资源。第四条河道采砂应当坚持生态保护、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五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专项管理经费,协调、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辖区内河道采砂的日常管理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第六条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中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道采砂计划和实施方案,实施采砂许可,组织可采区开采,查处违法采砂行为;
(二)港航、地方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航河道采砂、运砂船舶的管理,查处采砂、运砂船舶证照不齐全等违法行为;
(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运砂车辆的管理,查处运砂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四)经济和信息化、工商质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采砂船舶建造和改造的管理,查处采砂船舶违法建造和改造的行为;
(五)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六)公安机关负责查处河道采砂过程中的涉嫌犯罪活动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环境保护、旅游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职责。第七条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水务、港航、地方海事、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第八条市和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第二章采砂规划第九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青通河、九华河、秋浦河、黄湓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经征求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港航、地方海事、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环境保护、旅游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内其他河道采砂规划,经征求县、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河道采砂规划涉及铁路、公路、航道、电力、通信、油气管道等设施保护范围的,还应当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经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应当严格执行,需要修改的,依照原批准程序报批。第十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河道生态环境和防洪、通航、涉河工程安全要求,符合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 并与河道生态环境、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等规划相衔接。第十一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砂石的砂质、分布、储量、可利用总量以及补给量;
(二)可采区、禁采区;
(三)可采期、禁采期;
(四)可采区内年度河道砂石开采控制总量、开采范围和开采高程;
(五)可采区内采砂船舶、机具控制数量及采砂设备功率、开采方式;
(六)临时堆砂场、卸砂点布置及其处置方式;
(七)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平整要求;
(八)采砂影响分析评价;
(九)采砂管理措施;
(十)其他应当包括的内容。第十二条下列区域为禁采区:
(一)河道防洪工程、河道和航道整治工程、水库枢纽、水文观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航道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二)河道顶冲段、险工、险段、护堤地;
(三)桥梁、码头、渡口、通信、电力、过河管道、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五)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⑶ 河道清淤的砂石资源如何合法处理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河道采砂证,办理了采砂证以后,能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凡是以清淤名义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水利部门都要严肃查处。但如果河道淤积确实严重,影响行洪,可以按程序提出清淤申请,水利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制定科学的清淤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⑷ 河沙开采需要什么手续
1、工商局申请名称
根据个人或者公司的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开办,需要携带身份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在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如果是企业开办,需要在工商局领取信息表,并且需要持有企业股东类人员的签字。
2、国土资源局办理开采证
属于国有资源,办理开采证会规定砂石的可采范围,因此向国家或者地方的国土资源局开办理砂石开采证是非常必要的。
3、环境监管部门检测
砂石场在生产前都会有环境监管局部门的测评环节,最近环保管的特别严,环境测评这一块需要重视。
4、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制砂厂的生产安全很重要,各部门应根据生产环境,排查安全隐患。
5、工商办理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核准名称,公司提交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方式、资金数额、负责人等相关的资料,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合法生产的证明,没有营业执照的一律不许营业。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有纳税的义务,公司注册之后需办理税务报到,提供一名会计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会计须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