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保护文化遗产
保护文化遗产的措施:
1、落实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执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
3、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4、加大宣传
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1)保护文化资源应注意哪些问题扩展阅读: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我国是举世公认的文明古国,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遗产大国和现任世界遗产委员会委员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在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后,目前已拥有世界遗产53项。新时代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形成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发展战略,为坚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作出更大贡献。
B. 我们应该怎么样保护中国文化遗产
我们应该怎么样保护中国文化遗产?
1. **继承与发展,确保遗产真实性与完整性**
继承历史,传承文化,切实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为独特的创造性和对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典型表现性。因此,保持真实性和整体性是两个基本要素。应在遗产地风貌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方面注意坚持这两条原则,防止过度开发、“修旧如新”等倾向。
2. **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
目前北京的遗产地存在管理部门分散、各行其是的现象。应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抓紧研究遗产地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机构和科研机构。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是目前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依据,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好。
3. **合理开发,适度利用**
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社会公益性和传世性,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共识。在这方面,我们应尽快“与世界接轨”,坚决扭转将世界遗产的性质界定成“旅游资源”的错误倾向,更不能将遗产保护地变成经济开发区。应限定每天的参观人数,更新“单纯追求门票收入”等陈旧管理理念。
4. **提高保护技术**
我国遗产地的高层管理人才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保护技术相对落后,亟待提高。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重视引进先进保护技术和手段,鼓励遗产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技创新,探索适应我国情况的新技术、新方法。
5. **加强研究,扩大宣传教育**
世界遗产保护是群众性事业,应扩大宣传,积极发动和吸引更多的人共同参与。应重视和发挥志愿者及民间社会组织在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整合中央和地方科研力量,开展对各遗产地乃至整个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的研究,组织编纂出版一批有较高理论价值的专着;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他们保护、珍爱祖国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
6. **后备项目的申遗准备工作**
在防止“重申轻保”偏向的同时,要作好新项目申遗的准备工作,“以申促保,以保备申”,使申遗的准备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序。
C. 怎样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问题一:怎样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1、深入挖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的厚重的人文精神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不断提高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文化遗产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们无一不在诉说着我们民族的伟大和文明的灿烂,体现着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意志。对中国人民来说,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对当代中国社会来说,是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的思想、文化支撑。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博物馆一样,都是亏碰利用文化遗产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文化、历史、艺术和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的重要场所。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教化作用,为提高民族素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服务,这是我们文化遗产工作的根本使命和职责。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大多具有十分厚重而富于表现力的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总起来看,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宣传、展示和服务也是比较好的。但是如果以“世界一流的遗产,世界一流的保护、管理和服务”作为标准来衡量,差距显而易见。现在一些世界文化遗产地的宣传、展示,往往缺乏历史的深度和科学的严谨,缺乏生动的细节和艺术的表现;或是为招揽游客而随意编造,形同儿戏,表面上的热闹有余而对遗产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的揭示、说明不足,或是见物不见人,或是见人而不见其精神,或是人、物两不见。既不能感动人,也不能愉悦人,教育人也就无从谈起。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银锋的。其中,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对宣传展示工作的忽视最为主要。一些同志不明白,如果我们只注重了对物质文化遗产物质层面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其精神层面的研究、整理、分析、评介、展示、宣扬;如果我们只能让人看到遗产的表面和外部形态而不能使人了解其内在的精神实质和珍贵价值,那就不仅仅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和不力,而且还会影响到我国文化遗产在现实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影响到我们民族文化的传承,影响到我们当代销搏谈文明与文化的建设。我们必须严肃地看待这个问题,正确对待尊重历史和服务现实的关系,正确处理加强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既坚定不移地担当悠久历史的守护者,又努力成为新文化的建设者。为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创新的思维去开拓局面。要看到当前工作中的差距,更要看到我们的巨大潜力,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对文化遗产的研究、宣传、展示之上,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提供更为优质和周到的服务。总之,要善于运用我们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为建设当今适应时代需要的和谐文化添砖加瓦。
2、遵守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的国际准则,履行作为成员国的义务和承诺,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规律、标准、措施和办法,为丰富和推进全球的世界遗产事业做出我们的贡献。世界遗产是全人类的事业,围绕着世界遗产保护而形成的一些理念、观点、技术甚至规章和传统,是全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者智慧的结晶,不仅具有较为完善的体系和较强的先进性,同时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普遍的指导意义。中国的世界遗产不能脱离国际准则的规范和指导。我们每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都必须要放在国际准则之下考量,必须经受得住国际社会的检验,必须符合国际规则的要求。同时,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在遗产保护、管理、利用方面的经验、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和保护水平。所有世界文化遗产单位都应该成为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具有样板和示范作用的首善之区。众所周知,世界遗产事业的最初设计和提出,主要是在总结西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完成的,它的发展与完善也曾经主要由西方国家所主导、所推动。但是随着世界遗产事业在全球的推广,情况在逐渐发生变化。今天的世界遗产事业已经......>>
问题二:世界文化遗产及保护措施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公约主要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措施等条款。公约规定了各缔约国可自行确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其遗产清单,由世界遗产大会审核和批准。凡是被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点,都由其所在国家依法严格予以保护。
《公约》的管理机构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76年成立,同时建立《世界遗产名录》。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地方,将成为世界的名胜,可受到世界遗产基金提供的援助,还可由有关单位招徕和组织国际游客进行游览活动。
公约规定文化遗产为“从历史、艺术和科学观点来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例如中国的故宫;“从历史、艺术和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环境风景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联合工程及考古地址等”例如中国的长城、秦始皇陵。文化遗产保护区包括:历史建筑、历史名城、重要考古遗址和有永久纪念价值的巨型雕塑及绘画作品。
公约规定自然遗产为:“从审美和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自然景观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例如中国的三江并流、九寨沟、武陵源。自然遗产保护区包括:国家公园和其他早已指定的物种保护区。
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是指自然和文化价值相结合的遗产,例如中国的泰山、黄山。
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公约规定,缔约国均承认,“本国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遗传后代,主要是有关国家的责任。该国将为此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国资源,必要时利用所能获得的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财政、艺术、科学及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公约还明确规定,缔约国在充分尊重“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所在国的法律、传统和习俗,并不使国家立法规定的财产权受到损害的同时,承认这类遗产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因此,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合作予以保护”。
关于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所有权等,公约明确规定,缔约国在充分尊重“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所在国的法律、传统和习俗,并不使国家立法规定的财产权受到损害的同时,承认这类遗产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因此,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合作予以保护”。各缔约国不得故意采取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损害本公约领土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措施。
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条件有四个:一、具有突出普遍价值,二、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三、历史比较久远,四、现状保护较好。
濒危世界遗产名录: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规定,世界遗产委员会设立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首先要具备世界遗产的资格,同时面临被毁坏的危险。这些危险包括:蜕变加剧、大规模公共或私人工程的威胁、城市或旅游业迅速发展带来的破坏、未知原因造成的重大变化、随意摈弃......>>
问题三:我们应该如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我们不应该保护文化遗产。社会需要改进,需要革新。我们不能停留在过去,要遗忘过去,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
文化遗产对我们现代社会的发展有什么用呢?
问题四: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几种方法
首先,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的全力保护, *** 部门在法律上加强规范维护,在经济上大力投入,以文化换取经济其必会转化为巨大的经济价值(在继承本地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尤其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紧抓实达,各城各镇应创造出以突出自身特色的文化活动)!
第二步,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观念大力参透在教育事业中去,最好通过一些世界文化遗产知识竞猜比赛活动,或通过对本地地区优秀文化遗产的旅游加深有必要继承保护的现实意义,且受过高等教育的所有求职者都要积极执着地参与科学文化实践活动,组织,宣传,影响,让大中小学都认识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伟大意义,也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每一个人类共同意识成为21世纪新公民的必备素质,将保护本民族罕有的珍贵文化遗产的精神发扬开去,深入民心!
第三步,通过信息多媒体技术,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地位与组建吾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时代要求并驾齐驱,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号召力扩大到最大化!
谢谢!
问题五:为何要保护世界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遗产是珍贵的,不可复制的,它代表了许多国家的历史,当然要保护。
问题六:青少年如何保护文化遗产
于自身:
1、加强保护理念,不在文物古迹上乱涂乱画;
2、不随便攀爬文物古迹;
3、自觉遵守文物保护单位的规章制度(例如,有些文物古迹是不可以触摸的,有些观看时不可以携带食物或者饮用水等,自觉遵守);
4、不盲目寻宝盗宝。
与他人:
1、自觉对身边的亲人朋友宣传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与文物保护知识;
2、主动对所见到的有损文物古迹的行为进行‘力所能及’的劝阻或者举报;
3、不误导他人进行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