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然资源局共有几个科室
一般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调控与监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地籍处、矿产处、地环处
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指导并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二、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与制度,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相关政策,开展全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市发展与改革发展委员会不再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职责。
2、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提出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的审批建议,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相关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三、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
2、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3、财务与资金运用科。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4、安全监管科(执法监督科)。负责行业内(不含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市辖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指导各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5、政策法规科。贯彻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6、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二条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第三条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㈡ 自然资源局包括哪些单位
自然资源局包括办公厅、综合司、法规司、自然资源调查检测司、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耕地保护监督司,以及地址勘察管理司、矿业产权管理司、海洋预警监测司、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管理司等25个单位。
自然资源局包括的单位
自然资源局包括的单位有办公厅、综合司、法规司、自然资源调查检测司、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司、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司、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国土空间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
自然资源局还包括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耕地保护监督司、地址勘察管理司、矿业产权管理司等、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海岛海岛管理司。
除以上部分以外,还有海洋预警监测司、国土测绘司、地理信息管理司、国家自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执法局、科技发展司、国际合作司、财物与资金运用司、人事司。
㈢ 自然资源局属于什么单位
自然资源局属于政府行政职能单位。自然资源局是把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等单位进行了合并,并整合了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局等部门职能形成的行政单位。自然资源局本身是政府机关部门,下属有很多事业单位,比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设计院和各个林业、矿产、规划等站、所等。自然资源局职能:规划和保护土地资源,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他们还会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矿产资源管理,自然资源局负责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利用和保护工作。他们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和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以确保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土资源权属管理,自然资源局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他们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工作,自然资源局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耕地保护,自然资源局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指导监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㈣ 自然资源部哪八个局
自然资源部的八个局分别是:国家海洋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执法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规划局。
这些局在自然资源部的组织架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各自承担着特定的职责和使命。具体来说:
* 国家海洋局:作为自然资源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海洋局负责海洋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利用,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等工作。它对外保留了国家海洋局的牌子,体现了国家对海洋资源的高度重视。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该局主要负责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的监督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草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其工作范围广泛,涉及自然资源的保护、恢复、合理利用等多个方面。
* 执法局:执法局是自然资源部内部负责执法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其工作对于保障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 离退休干部局:该局主要负责自然资源部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精神关怀。这是体现国家对离退休干部关心关爱的重要举措。
* 机关服务局:作为自然资源部的后勤服务部门,机关服务局负责为部机关提供日常办公、会议、接待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其工作对于确保部机关的正常运转和高效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 中国地质调查局:该局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地质调查、科学研究和地质信息服务等工作。其工作成果对于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该局主要负责自然资源的确权和登记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的权属清晰、权利明确。这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自然资源市场秩序、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 国土空间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局是自然资源部新设立的一个重要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等工作。其工作旨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这些局在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