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需要带什么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户口本、2张2寸照片等一切与你身份有关的证件。
‘贰’ 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需要带什么证件
首先祝贺你成为公务员了,你去报到一般情况下要准备:照片若干张,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如果有学位证最好也带上,其他就不需要带什么了,注意衣着和谈吐。
‘叁’ 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拿档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参考如下:
1、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
2、想偷偷把档案调离本市,就先到它市找到工作接收单位(即找好下家)。
1)该“下家”如有人事管理权限,直接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你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聘用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
2)如“下家”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你可持该接收单位的聘用合同书或录用证明、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中心申请个人档案人事代理托管。“
3)人才”接受托管申请后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你同样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给发函的“人才”就可以了。
3、档案和户腊谨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
1)以为找到工作接收单位,档案既可转移;而户口就不一定了,很多单位,如私营、民营等小型单位(企业),他们可以聘用你,但不能给你解决户口问题。
2)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才纷纷参加报考国家公务员(公招)的关键原因所在。公务员的户口肯定没问题,而且待遇高,如能坚持到退休,那退休待遇也比社保轮巧基退休人员高很多。
4、暂时动用档案,年后再还回可以。前提是档案可以随着工作走。办法参照上述(二)。
拓展资料:
人力资源的发展历史
1、约翰·R·康芒斯曾经先后于1919年和1921年宽弊在《产业荣誉》和《产业政府》两本着作里使用“人力资源”一词,但与21世纪我们所理解的人力资源在含义上相差很远。
2、21世纪初人们所理解的人力资源的含义是由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于1954年在《管理实践》中首先提出并加以明确界定的。
他认为人力资源拥有当前其他资源所没有的素质,即“协调能力、融合能力、判断力和想象力”;它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必须经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开发利用,并给企业带来可见的经济价值。
3、20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经济学家w.舒尔茨和加里.贝克尔提出了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该理论认为人力资本体现在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身上的、以劳动者数量和质量所表示的资本,它是通过投资形成的。
4、英国经济学家哈比森在《国民财富的人力资源》中写道“人力资源是国民财富的最终基础。资本和自然资源是被动的生产要素,人是积累资本,开发自然资源,建立社会、经济和政治并推动国家向前发展的主动力量。
‘肆’ 应届毕业生,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需要带什么
1、应届毕业生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所需材料:
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什么扩展阅读: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入学时未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毕业生,或毕业时未纳入当年全国统一派遣计划的毕业生,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并与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第四条 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伍’ 毕业生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需要带什么
法律分析: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陆’ 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需要带什么
法律分析: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一般需要带就业报到证、户口本以及毕业证书等等。
法律依据:《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浙江省教育厅全面负责报到证管理工作,包括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派遣中的重大和突发事件、核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审定就业方案、核销报到证和指导全省派遣工作等。
第五条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浙江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毕业生报到证的发放、登记、补办和毕业生改派等就业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