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机构简介
位于安徽省的池州市设立有一个重要的政府部门——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其成立的日期可以追溯到2001年4月。目前,该局的常设工作人员总数为32人,内部设有十一个功能明确的科室: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规划法规科、矿产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科、地质勘查与矿产储量科、测绘管理科、执法监察科、人事教育科和办公室。此外,该局还下辖三个分局和一个执法监察支队,以及三个事业单位,共同构成了其完整的组织架构。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在于全面负责该市的土地、矿产以及测绘管理工作。他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致力于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为池州市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近年来,该局的工作成绩显着,每一年都能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的工作目标考核以及政风和效能建设评估中取得新的突破。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机关的整体风貌也焕然一新,体现了他们的专业能力和高效服务。
②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内设机构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内设机构负责多项职能,涵盖综合管理、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征地管理、地籍测绘、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矿产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资源恢复整治、执法监察、科技外事、人事管理、离退休工作以及党群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建明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国土资源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政策法规处由袁启领导,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听证,推动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
调控监测处由黄发儒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和综合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政策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并承担综合统计工作。
规划处由孔繁茂担任处长,负责编制实施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并依法指导和审核省级以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
财务处由刘健管理,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工作,参与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有关管理工作,以及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
征地管理处由孙佩祥领导,统一管理城乡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工作,统一审核征收征用建设用地,并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地籍测绘管理处由李传殿负责,承担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规程、规范、标准的拟订和实施,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以及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等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处由张华发担任处长,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拟订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
耕地保护处由潘平负责,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以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
矿产开发管理处由未指定负责人,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担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以及矿产资源保护和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
矿产资源储量处由胡永胜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规程,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工作,并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工作。
地质勘查处由夏炎负责,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并负责地质勘查成果和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地质环境处由过仕伟担任处长,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以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资源恢复整治处由未指定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执法监察局由潘海滨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拟订土地、矿产、测绘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并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
科技外事处由董纯管理,组织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并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和外事接待工作。
政治部由晏飞担任主任,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省辖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并承担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离退休工作处由席峰担任处长,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由张岚担任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由周学锋担任主任,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2)安徽国土资源有哪些扩展阅读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③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的直属单位
单位性质:副厅级事业单位、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
主要领导:徐铁军 (院长(局长)、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技术标准;监督检查直属单位测绘技术、质量、规程、规范、产品的标准和测绘基准的执行。
二、承担全省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工作,参与同测绘有关的重大质量事故、技术争议、技术纠纷的处理,负责测绘项目设计和专业设计审核工作。
三、承担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测绘仪器计量检定的具体事务工作。
四、组织进行多层次的测绘科技攻关和技术开发工作,推动测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传统测绘技术体系向数字化测绘高新技术体系的转变。
五、承担“省级基础测绘设施项目”的实施和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维护、分发、开发应用及数据供后服务工作,承担省、市、县(市、区)政区图和有关内部图(册)编制工作。
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全省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合肥市龙河路2号 (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单位性质: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程从坤 (院长、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负责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法研究、编制、实施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土地后备资源调查、荒废土地开发复垦的规划编制和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技术鉴定工作;承担省及国家审批建设项目征地包干事务的勘测、定界及勘测成果复核工作;承担全省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编制;承担省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拟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承担全省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论证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302号 (安徽省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
单位性质: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王尔发 (主任、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受省厅委托承担和指导全省建设用地和耕地、土地后备资源的收购储备工作,实施建设用地以及新增耕地的收购储备和利用;承办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矿业权的评估和政府授权经营的土地资产评估工作;编制全省地价指数,发布地价信息;承担全省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区片价标准评估的综合协调事务;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事务;承办土地登记代理事务和各类国土资源证书管理工作;对全省国土资源利用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前期调研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受省厅委托承办有关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和征地补偿争议案件调处事务;承办省厅委托的有关行政管理事务和干部培训事务。
地址:合肥市东流路 (安徽省地质资料馆)
单位性质: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周华民 (主任、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省地质资料的保管、利用和研究开发等工作。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号 单位性质: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姜波 (主任、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承担全省各类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和地质勘查评审的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3楼 (安徽省地质博物馆、安徽省古生物化石科学研究所)
单位性质: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蒋立爱 (馆长、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承担古生物化石和地质标本收集、修复、保管、展示及研究工作。
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302号 单位性质:正处级财政供给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胡爱国(院长、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
负责化工地质勘查,以及相关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地质地形测绘,岩土、矿物、土壤和水质分析鉴定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
地址:马鞍山市湖东中路1900号新纪元商务楼 (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性质: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李建设 (主任、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的调查和监测评价工作。
④ 安徽国土资源厅和安徽省地矿局有行政隶属关系了吗
不是。安徽省地矿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不受国土厅领导。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简称省地矿局)成立于1958年4月,原称安徽省地质局,主要承担国家和安徽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任务。
1983年11月,更名为安徽省地质矿产局,实行省政府和地矿部(国土资源部)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体制,兼行全省地矿行政管理职能。
1999年7月由国土资源部划归安徽省管理,2000年3月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我局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国土资源厅,主体仍独立运作,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⑤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职责调整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职责调整,旨在优化职能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与服务质量,强化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首先,取消已被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流程,降低企业与个人的负担。
其次,取消职业技能鉴定、颁证职责,将这些职能交由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承担,推动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三,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实施职责被转移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以促进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与应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第四,土地评估、矿业权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质认定等职责交由相关协会负责,旨在引入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评估与评审的专业性与公正性。
最后,加强土地供需调控与总量平衡,落实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以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同时,强化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确保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此外,加强矿产资源规划与合理开发利用管理,提高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通过这些调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将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土地与矿产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5)安徽国土资源有哪些扩展阅读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