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哪几个局合并的
法律分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以原国土资源局整合规划局,以及发改委、住建等部门相关职能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第一条 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㈡ 国土局改名自然资源局全称
国土局改名自然资源局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
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2、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