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力资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人力资本的计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计价中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作为载体的人,其身体健康状况、道德素质修养情况、对本行业的熟悉程度以及与企业工作的密切程度,等等。目前研究的具体计量模式主要有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机会成本法、未来收益贴现计量法、随机报酬法、公允价值法及其他方法,以下对这些方法的提出和优缺点作简单分析归纳。
1.历史成本法
历史成本法是布鲁梅特(Brummet)、弗兰霍尔茨 (Flamhodz)和帕利(Pyle)于1968年提出的,其基本思想是:人力资本价值等于为人力资本形成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的总和,是人从出生到丧失劳动能力期间接受教育、培训、迁移、医疗、卫生保健等花费的费用总和。具体包括:人力资本载体为人力资本生产所投入的教育费用、培训费用;人力资本载体为发挥和维持其价值发生的迁移费用,医疗、卫生保健费用;政府为各级学校、培训机构提供的公共教育支出和公共培训支出;企业为培训员工支出的培训费用;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各种资助和补贴等。该方法的优点是以历史数据为依据,根据实际支出记录人力资本投资,所提供的信息客观、准确、可靠,并使得人力资本信息与其他资本信息具有可比性。缺点是对人力资本积累过程很重要的社会投入部分未予以考虑,无法反映人力资本的真实价值;而且人力资源的投入每个人是不同的,如果将每个员工视为同质,投入的平均值相同,显然不合理,如果区别对待,虽然符合历史成本原则,但并没有数据来源的真实原始凭证,仅仅是一个事后估计值,同样具有随意性。例如,培养一个机械工程师,有常规的培养方法和费用投入,有据可依,但是同样的过程,对不同潜质的人,其成本和效用也不可能相同。因此,随意性限制了历史成本法。
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弗兰霍尔茨于1974年提出的,该方法注重人力资本价值的变化,其计算的值是企业在现实条件下重新取得和培训与现有职工的技术水平、素质和工作能力相当的职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或者是在现实条件下取得和培训符合特定工作岗位要求的职工所应发生的全部成本,包括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和职工的离职成本。重置成本法试图反映人力资本的现实价值,有利于合理补偿和重置人力资本;缺点是对人力资本现实成本的估价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并且重置成本同样不能反映人力资本的真实价值。如:两个同样是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且都是软件工程师,工作能力都很强,并各有所长,但不同的领导或不同的眼光对两者的评价也不尽相同,必然有主观成分。
3.机会成本法
机会成本法是赫奇曼(Hekimmian)和琼斯(Jones)于 1967年提出的。该方法认为:人力资本既然被经济学家当作一种资本品来讨论,就没有理由按照它的投资费用进行计量,而应该考虑其丧失的机会收入,人力资本的价值应该与其机会成本而不是会计成本直接相关。所谓的人力资本的机会成本就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因选择了受教育或培训而放弃的工作机会可能带来的所有收入之和。该方法从理论上看逻辑考虑周到、推理严密、令人信服,能全面地反映人力资本的投入价值,但在实践中机会成本的确认、计量的操作性却不易解决,界定人力资本所有者因受教育、培训而放弃了的机会可能带来的收入绝非易事,确定人力资本的机会成本也就更难实现。此法理论很理想,但操作却相当困难。
4.未来收益贴现计量法
人力资本投资是人力资本价值产出的重要方面,其价值从其收益角度看就是:人力资本的货币价值等于人力资本投资带来的未来每年预期收益的现值总和。通过预计未来人力资源在企业服务期内的各年不同的价值产出,将其折现并求出合计值来确定其价值。这里的价值产出标准可能是工资奖金,也可能是利润总额,还可能是净资产,不同的标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用收益来度量其价值的方法看似更现实、更可行,但仍然存在问题:工资收入一般看作劳动力的补偿价值,劳动力与人力资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要素,完全将其作为人力资本的收益并不准确,而工资收入中哪些部分属于人力资本收益确定难度较大;人力资本能否作为要素参与企业剩余分配,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且实际操作困难;单独肯定人力资源创造价值而无视物力资源的作用是不科学的,并且劳动者的服务年限、产出值的大小、贴现率的高低均具有人为因素,即使考虑人力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人力资本本身仍具有随意性。因此,以工资收入作为计量的主要依据仍是片面的。
5.随机报酬法
随机报酬法是由弗兰霍尔茨在1971年提出的个体人力资本计量方法。他认为个人对组织提供的服务量是由其生产能力、调动、晋升等因素决定的,这些服务量取决于个人在组织内目前或未来所担任的角色和实际担任该角色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是随机的,在这种过程中个人所提供的服务是对组织的报偿:弗兰姆霍尔茨把这种过程称为有报偿的随机过程。因此计算人力资本价值时,只能综合考虑预计服务年限、服务状态、特定服务状态下的价值及其概率来预期。该方法考虑的因素更为全面,符合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原则,能更好地发挥入的潜能。但也同时存在着准确性较差的问题。
6.公允价值法
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一个很广义的概念,是指一项资产或负债在自愿双方之间,在现行交易中,不是强迫或清算销售所达成的购买、销售或结算的金额。通常情况下,最符合公允价值定义的是市场价格。正由于市场价格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国际会计准则(LAS39)中把市场价格 (活跃在市场上的公开标价)作为公允价值的首选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0年2月颁布了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应用现金流量信息与现值》,着重推荐了在缺乏市场价格的条件下应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确定公允价值;并且补充和更正了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第67段关于“未来现金流量(或贴现值)”中不够充分、不够确切的部分。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曾称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present value)或折现值(dimout value)是计量属性之一,第7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则认为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是一种资产或负债的摊销方法。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研究探索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并在90年代末新颁布的部分具体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方法,最大的特征就是来自于公平交易市场的确认,是一种具有明显可观察性和决策相关性的会计信息。正是由于公允价值是理性双方自愿达成的交易价格,其确定并不在于业务是否真正发生,而在于双方一致同意就会形成―个价值。人力资本具备公允价值计量的特点。首先,人力资本潜存于作为载体的劳动者体内,只有通过生产活动才能体现出他的价值。其次,人力资本的价值及人的能力价值是可变的,价值受企业管理水平、组织结构等客观条件的影响,还受劳动者个人的能力、性格和对新技术的掌握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影响;历史成本计量只能反映取得人力资源的原始交易成本,人力资本本身包含着这些不确定性,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入的价值不一样,具有时间性和动态性。当然,也受区域的影响,不同区域对于人的价值衡量标准也不一样。因此,需要公允性价值来弥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不足。
公允价值引入人力资本计量存在的问题表现在:首先,公允价值确定的主观性较强。人力资产的价值不可能全都显现在表面,包括人的健康、知识不n技能的增加。只有当这些人力资源投入到生产中,才能间接看到他们为企业创造了多少效益,这些信息难以获得,难免会造成主观判断,还会使信息的可靠性减弱。其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难度大。要实现公允价值计量在人力资本会计上的成功“嫁接”,在理论上仍有进一步深入探讨的必要,如何找准公允价值在人力资源会计上的切入点,是公允性价值能否在人力资源会计计量实现突破的关键。再次,人力资本本身具有时效性特点。这种时效性一方面表现为与生命过程相联系的过程,另一方面表现为与技术进步相联系的过程,从生命过程看,超过生命过程的阶段就会失去时效,从技术进步来看,人力资本所具有的知识与技能不更新就会失去时效。
除以上几种常谈到的计量方法之外,还有如评估计量法、报表及统计资料结合计量法等。
② 怎么计算人力成本
人工成本=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其他人工成本
人力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者而支付的所有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总和。
人力成本构成:
直接成本:员工的直接所得,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红利、职务津贴、遣散补偿等。换句话说,直接成本就是企业以货币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员工的报酬。
间接成本:企业付出但员工未必能够直接所得,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住房公积;还包括为增加企业人员数量或能力而支出的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等。
(2)人资资源各种数据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首先,人力成本不等于工资和奖金。比如:企业给员工支付1000元的工资,那么人力成本绝不会是这直接的1000元,还有其它的间接费用。
其次,人力成本不等于工资总额。按照劳动部1997年261号文件规定,人力成本包括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经费、住房费用以及其它人工成本。
再次,人力成本不等于使用成本。从人力资源的分类来看,人力成本可分为获得成本、使用成本、开发成本、离职成本,可见“使用成本”只是人力成本的一部分而已。
③ 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如何计算
随着现在企业制度的建立,我国建立起新的会计制度,合理的界定人力资源成本范围,规范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列支制度,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管理进入新的阶段。我国的一些行业和企业已经开展对人力资源成本的统计工作,但许多企业对人力资源成本仍没有完整的概念,未对人力资源成本进行总量控制和核算,更缺乏对人力资源成本的分析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对人力资源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议我国企业应该如何控制人力资源成本从而制定正确的人力资本投资策略。 一、人力资源成本的产生 企业管理的目标是赚取利润,管理的核心是人,企业最应努力挖掘的潜力是人力投入与产出的潜力。在当今日益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决策者们不得不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和对人力资源成本及其价值的研究。我们国内许多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也越来越认识到知识员工与传统体力工人相区别,不再是传统的“被管理者”,不应再被视为简单的成本,而是和资金一样被看作企业的重要“资本”和宝贵“资源”。但是,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可以创造价值的资本,必然会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成本——即人力资源成本。 人力资源成本是通过计算的方法来反映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的行为所引起的经济价值。即一个企业组织为了实现自己的组织目标,创造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而获得、开发、使用、保障必要的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源离职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综合源成本控制策略。 人力资源成本依据人力资源成本与员工的相关性来分,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招聘费用、培训费用等;间接成本则指以时间、数量和质量等形式反映出来的成本,如因政策失误、工作业绩的低下而造成的损失等。对与企业来说,间接成本虽然难以用货币来准确衡量,但他的意义和影响往往会高于直接成本。而人力资源成本的产生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 1、人力资源获得成本,其包括人员的招聘费用(广告费、设摊费、面试费、资料费、培训费等);选拔费用(面谈、测试、体检等);录用及安置费(录取手续非及调动补偿费等)。 2、人力资源的开发成本,即要使员工达到符合具体工作岗位要求的业务水平和提高其工作技能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员工上岗教育成本、岗位培训及脱产学习成本等。 3、使用成本包括维持成本和保障成本即薪资总额、办公费用、分摊管理成本、各种货币福利等。 4、员工离职成本包括离职前低效成本和空职成本即由于员工的离职而影响到某职位空缺可能使某项工作或任务的完成受到不良影响而造成的损失。 二、人力资源成本和价值的计量模式 人力资源会计的第一项基本假设便是:人是有价值的组织资源,承认人力资源具有价值是人力资源价值会计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石。人力资源价值是人力资源在组织中的预期服务期间内所能提供未来服务的估计现值,是企业组织对人力资源投资产生的效益。如果把人力资源成本看作是人力资源的投入价值,人力资源价值便是产出价值。人力资源投入值和产出值互为因果。没有投入值,产出值难以维持,甚至下降,而产出值的提高会诱导和促使投入值增加,以达到更大的产出值。人力资源成本是为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取得成本、使用成本、开发成本和离职成本。对人力资源成本的计量有以下几种方法: 1、历史成本法--将企业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人力资源的成本。采用这种方法,要按照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在各会计期末将人力资源资本性投资部分确认为人力资源的成本,同时还应根据人力资产成本的耗用情况,对已经形成的人力资产成本进行摊销。这种方法其数据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能使人力资源会计与非人力资源会计在计价原则上保持一致,使两种信息具有可比性;其缺点是人力资源的实际价值可能大于历史成本,而且人力资源的增值和摊销与人力资源的实际能力增减不一致,从而致使信息使用者根据会计报表上的数据分析人力资源时,与实际产生偏差。 2、重置成本法--将现时物价条件下重置某一特定人力资源而发生的费用支出作为人力资源的成本。人力资源重置成本包括职务重置成本和个人重置成本。职务重置成本是从职位角度计量企业在现时条件下取得和培训特定职位要求的人力资源所必须付出的费用支出;个人重置成本是从个人角度计量企业在现时条件下取得和培训具有同等服务能力的人力资源所必须付出的费用支出。这种方法考虑了人力资源价值的变化,反映了人力资源的现时价值,但由于按重置成本对人力资源估价,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使信息的可比性下降。 3、机会成本法--在人力资源方案中,如果选用某一方案,就必须放弃投资于其他方案的机会收益。这些放弃的机会收益,就是选择该方案的机会成本。 由于人力资源是企业组织中特殊的“人性”资源,具备资源的基本属性:主动性、活力易变性和适应性,因此,和企业组织中其他资源相比,难以量化。在计量人力资源价值时,除计量人力资源的货币价值外,还应用一定的方法来计量人力资源的非货币性价值。在此仅从管理会计角度出发,主要介绍人力资源价值的货币计量模式。下面以工资为例,探讨人力资源价值的货币计量。 1、未来收益或工资报酬折现模式。该模式由巴鲁克?列夫和阿巴?施瓦茨提出。在运用的时候,它要求预计职工在被录用期间内的全部工资报酬并进行折现,据以计量人力资源的价值。 2、未来盈利贴现法。由巴鲁克?列夫和阿巴?施瓦茨为了弥补“未来收益或工资报酬折现模式”的缺陷而提出。 企业应该开多高的价格来招聘人才,才能做到既吸引优秀人才又不至于使企业人力资源成本过高呢?这是一个与使用成本的合理控制有关的问题。如前所述,使用成本可看作企业购买人力资源的服务而支付的价款。根据价值规律,在一个正常,成熟的人才市场中,人力资源的价格应由其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 人力资源的价值指人力资源为组织提供的有效的能力。人力资源的价值无疑产生于过去以及现在对人力资源所进行的各项投资,故我们可以把这一价值看作是由生产、发展、维护、延续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所决定,即一个人的经济价值由形成其目前的身体状况和知识、技能水平所投入的各种生活资料的价格、健康保健投资、教育培训以及放弃其他工作的机会成本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