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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再生资源收了违法

发布时间: 2024-12-27 16:07:03

A. 个人收报废车违法吗

违法。
依据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个人是不得从事报废车辆回收活动的,所以个人收报废车辆是违法的。
一般情况下,回收报废车辆手续流程如下:
1、先提交回收资格申请,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3、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
什么是报废汽车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汽车报废流程:领申请表登记审核—验车—交行驶证、车牌—缴费—回收公司解体照像—查验解体情况—审批—办公室盖章—注销汽车档案。
具体过程:
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②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③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④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⑤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B. 黑龙江省发布2024年第三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丨雷霆行动

自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雷霆行动”以来,各地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以下是四个典型案例,旨在警示和震慑不法行为。

哈尔滨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危废案:该公司在南岗区王岗镇新胜村的非法活动被发现,未经许可就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现场存有危险废物2.25吨,涉及药品和废包装物。该公司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处以125万元罚款并被责令停业。

佳木斯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在“雷霆行动”中,该企业因锅炉烟气排放超标,被罚款34.5万元,并已整改设备,确保排放达标。案例提醒企业要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

大庆市某塑料颗粒加工厂排放水污染物:该厂无证经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渗坑,污染物超标。生态环境部门罚款36.5万元并查封设备,违法行为者被行政拘留。这表明对这类非法排污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鸡西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污:该污水处理厂被查出私排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公司被罚款34.9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案例强调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者要依法履行职责,不得逃避监管。

这些案例反映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坚决打击,以及对强化环保意识和法规遵守的持续推动。通过严肃查处,旨在维护环境安全,引导企业走上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C. 关于可再生资源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法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不准许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燃气、热力入网,造成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石油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造成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我们对于可再生资源的法律条文就是这样,我们需要结合我国环境污染所建立的保护理念,完善好可再生资源的相关法规,并要人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D. 什么样的废品禁止回收 法律禁止回收的废品

近日,龙岗区环保水务局局提醒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按照规定对废品回收严格把关,危险废物一律禁止回收。废品老板们注意啦!下面这五类固废,废品收购站点一律禁止回收!

一、废弃危化品容器:天那水容器、油漆桶(水性漆除外)、机油桶、农药以及其他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制品容器和包装袋。

二、医疗废物:注射器、药瓶、药品以及被污染的塑料包装。

三、易造成污染物质:线路板边角料、废柴油汽油桶、废旧电池。

四、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及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器械。

五、家庭废弃物:杀虫剂喷雾罐、药瓶和药品、废旧电池。

上述五大类废品的回收、分拣、加工、打包和销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没有资质回收、处置上述废品,不止会面临罚款,可能还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化品储存、销售不符合规定等可入刑,未依法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可入刑。

因此各位废品回收老板们如果遇到这几类固废,一定不能回收!

附报道:

注意!这些危险废物一律禁止回收!

2018年8月以来,龙岗区启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回收站点逐一排查,严格把关危险废物处理。

近日,记者从龙岗区环保水务局获悉,部分违规储存危险废物的站点已经按照规定完成整改。该局提醒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按照规定对废品回收严格把关,危险废物一律禁止回收。

废品回收站点在选址、回收类型,以及是否对废品从事再生资源拆解和加工利用等很多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标准。龙岗区环保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再生资源回收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一是废弃危化品容器、医疗废物、线路板边角料、废旧电池、放射性物质等类型的废物一律禁止回收。

二是如果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回收经营基础上再开展分拣、加工然后打包和销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面对托运过来的危险废物,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及时分辨并拒收,交由专业机构处理。”他说。

此外,龙岗区环水局还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探索规划一系列可行性做法,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整治力度。如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并开展职业教育,向从业人员发放“明白卡”,用最直接的方式向从业人员说明哪些物品可以收集、哪些不能收集,哪些危险废物会引发重度污染要高度重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