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保护地质环境的政策;制定全市土地资产、矿业资产运作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 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审核工作;指导、审核县(市、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实施市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
(三)监督检查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 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 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折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土地估价行业;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订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实施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等级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业权市场;制订全市采矿权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投标和拍卖,审批、审核采矿权转让申请;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关运行;收取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九)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产督察工作;依法征收和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监督、验收矿山动态环境治理项目。
(十)依法管理地质环境,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收取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监测、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一)安排并监督检查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
(十二)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Ⅱ 绍兴市人民政府政府组成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构成丰富多样,涵盖了城市的各个方面,以确保高效运作和公共服务的全面提供。以下是市政府的主要组成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 市发改委: 负责经济规划和发展策略的制定。
- 市经信委: 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工作。
- 市教育局: 关注教育系统的管理和改革。
- 市科技局: 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 市民宗局: 负责民族宗教事务。
- 市公安局: 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 市民政局: 关注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
- 市司法局: 负责司法行政工作。
- 市财政(地税)局: 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
- 市人力社保局: 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市国土局: 负责土地管理和自然资源保护。
- 市环保局: 保护环境,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 市建设局: 管理城市建设和住房事务。
- 市规划局: 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和发展蓝图。
- 市交通运输局: 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
- 市水利局: 保障水资源管理和防洪排涝。
- 市农业局: 关注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
- 市林业局: 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
- 市商务局: 负责对外贸易和商务活动。
- 市文广局: 推动文化宣传和广播影视工作。
- 市卫生局: 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 市人口计生委: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 市审计局: 监督财政经济运行情况。
- 市外侨办: 关注对外交往和侨务工作。
- 市安监局: 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 市统计局: 收集和分析经济和社会数据。
- 市旅委: 促进旅游业发展。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保障食品安全和药品质量。
- 市城管执法局: 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 市台办: 对外联络和台湾事务。
- 市建管局: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 市体育局: 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 市机关事务局: 管理政府机关运行事务。
- 市人防办: 民防建设和应急响应。
- 市应急办: 协调应急管理事务。
- 市国资委: 管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
- 驻京、沪联络处: 外地机构代表市政府在京、沪开展工作。
- 其他部门: 包括市国税局、市工商局等负责特定领域的管理。
此外,还有专门负责特定职能的特设机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和驻外联络处,如审计局、统计局等。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绍兴市政府的坚实基础,为市民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2)绍兴市自然资源局怎么样扩展阅读
绍兴市人民政府是绍兴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绍兴市曲屯路286号。
Ⅲ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信息
以下是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领导成员及其职责分工:
任勇,党委书记兼局长,全面负责局内的党政管理工作,包括干部管理、用地计划、财政性收支计划等关键事务。
陈皆烨,党委委员、副局长,主要协助局长处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工会、地籍管理以及局基本建设等事务,他分管政治处、地籍管理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并与市地产开发中心保持联系。
姚冬而,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土地规划和财务管理,具体分管土地利用规划处和财务审计处,同时与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和土地储备中心保持联系。
金星,党委委员、副局长,主要负责耕地保护、地质矿山管理以及土地征用等工作,他分管耕地保护处和地质矿产管理处,并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和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保持联系。
孟志军,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行政管理、调控监测、法规、执法监察和信访等工作,他分管办公室、法规处(裁决办)、执法监察局,同时与市国土资源信息登记中心保持联系。
阮胜,党委委员、总规划师,主要协助局长管理用地,负责土地利用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并与市直属国土资源管理所、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保持联系。
郭伟江,执法监察局局长,协助分管局长负责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他主持执法监察局工作,与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保持联系。
调研员赏建华主要负责国土政策调研和重大项目供地论证等工作,为决策提供支持。
调研员黄百灿则主要负责结对帮扶工作,并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同时关注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的运营。
(3)绍兴市自然资源局怎么样扩展阅读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1988年1月,其主要职能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局机关内设16个职能处(室、分局、办事处),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党委委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