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能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确保其实施和监督。其职责包括处理行政复议,以及对全市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与执行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土地利用方面,该局负责全市的总体规划编制,参与上级政府审批的城镇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乡镇的规划,并进行矿产资源的调查和规划,如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勘查、灾害防治和遗迹保护。
此外,该局还负责土地执法和权属管理,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益,处理跨县权属纠纷,并严厉打击重大违法案件。对耕地保护有专门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面积的稳定。
地籍管理是另一项重要职能,包括地籍工作、土地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等,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等管理。同时,对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管理,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的行政管理和成果管理。
在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方面,该局也承担着重要责任,包括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的管理,以及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认定与管理。
测绘工作方面,该局负责测绘规划的管理和监督,测绘基准、测绘成果的管理,以及测量标志的保护。同时,还负责专项收费的征收和专项管理,以及财政资金的预算和使用监督。
对外合作与交流是该局促进资源利用国际化的举措,同时,对下属县市的干部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省级主导和地方协作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