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运费可以抵扣资源税吗
运费和资源税就不一码事儿,八竿子打不着的。
如果你是问错了,我猜你是问进项增值税吧?如果是专用发票的话,是可以做增值税进项抵扣的。
㈡ 关于运费和运杂费的增值税怎么计算
第一、现在“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扣除”这一规定已经废除。所有运费均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作为抵扣金额。
第二、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况有: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按相应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三、采购货物时支付运费取得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就是我们可以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
㈢ 销售煤炭向购买方收取运杂费计入资源税计税销售额中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第三条规定,资源税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计税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率计算。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第七条规定,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杂费用,纳税人在计算应税产品计税销售额时,可予以扣减:(一)包含在应税产品销售收入中;(二)属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环节发生的运杂费用,具体是指运送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杂费用;(三)取得相关运杂费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四)将运杂费用与计税销售额分别进行核算。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煤炭过程中承担的运杂费如果同时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第七条的四个条件,在缴纳资源税时可以从计税销售额中扣减。
㈣ 计算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时,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是否包括运杂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运杂费是指应税产品人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㈤ 运杂费可抵扣进项税,如何做
1、如果是运费,则直接按运费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
2、如果是运杂费,则只有其中的(运费+建设基金)*7%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3、如果题目中运杂费只是一个总数,没有各项费用的明细,则不能抵扣。
比如运费金额1000元,则可抵扣金额为1000*7%=70元。
㈥ 运费和运杂费的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不用算啊,直接看发票就可以了啊,如果是做题得话,一般情况不明确说出是不含税得价格,都是默认值含税价,含税价增值税算法为:价格/(1+税率)*税率。税率看要求,因为2018年5月1日运输行业税率降10%了,不知道教材怎么要求得
㈦ 运输费是不是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一、原油 8-30元/吨
二、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七、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国家为了发挥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功能,在确定资源税税额时,根据资源贮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优劣、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别而产生的资源级差收入,实施差别税额进行调节。
资源条件好的,税额高一些;资源条件差的,税额低一些。所以各个地方的资源税税率是不一样的,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㈧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的规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
一、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一)关于销售额的认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二)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应比照上述规定将其销售额换算为金锭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换算比或折算率应按简便可行、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省级财税部门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㈨ 运杂费不是不交资源税吗
煤炭缴纳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后,税率为2%至10%,计税依据为煤炭销售价!
因此:煤炭资源税只与煤价有关,与运费无关!
当然,煤炭购销价格包含了运费的情况,运费也作为资源税计税依据!
㈩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如何确定是否包括增值税税款和运杂费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明确,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该规定延续了现行资源税政策,明确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同时准予扣除计入销售额中的符合条件的运杂费用。